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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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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 盐边县中小学校全面改薄装备类课桌椅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4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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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 9 2019 盐边县中小学校全面改薄装备类

 课桌椅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进行更正的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采购工作需要,现对 2019 盐边县中小学校全面改薄装备类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5104222019000114)询价文件中下列内容作出更正:

 1、对“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进行更正,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2、将供应商签到及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 2019 年10 月 29 日 10:00(北京时间)。

 3、将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更正为 2019 年10 月 29 日 10:00(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盐边县行政审批局

  2019 年 10 月 21 日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222019000 114

 ( ( 盐边行审采

 7 [2019]37 号) )

 9 2019 盐边县 中小学校全面改薄装备类课桌椅

 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中国·四川

 盐边县行政审批局

 盐边县 教育和体育局

 共同编制

 9 2019 年 年 0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2 第二章 询价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8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0 第八章

 评审方法………………………………………………………57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2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盐边县 行政审批局(采购代理机构)受 盐边县 教育和体育 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9 2019 盐边县中小学校全面改薄装备类课桌椅 采购项 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

 采购人:盐边县 教育和体育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

 盐边县行政审批局

 (三)项目编号:

 5104222019000 114

 ( ( 盐边行审采

 [2019]3 37 7 号) )

 (四)项目名称:9 2019 盐边县中小学校全面改薄装备类课桌椅 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20.5 万元。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将被拒绝。

 三 、 采购 项目 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 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 严禁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询价 文件获取方式 及报名 时间:

 1、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在盐边县行政审批局四楼采购办免费获取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免费下载。

 2、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自 2019 年 10 月 17 日 9:00 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及报名方式:

 1. 报名地点:盐边县行政审批局四楼采购办。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将报名函(见第七章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带到采购办完成报名;网络报名:将报名函(见第七章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邮箱 1285547066@qq.com,并及时打电话进行确认。

 注:1.报名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2.供应商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办不能前来参与投标。

 九、 询价 保证金:一包¥4000(肆仟元整)交纳形式:转账(户名: 盐边县行政审批局;账号:1385012000000235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潭分理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盐边行审采 [2019]37 号保证金”字样,于投标截

 止时间前缴纳,并将保证金回单扫描发至邮箱 1285547066@qq.com,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供应商也可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注: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方式缴纳。

 十、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5%,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交纳。交纳形式:转账(户名: 盐边县行政审批局;账号:1385012000000235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潭分理处;供应商需在备注栏注明“盐边行审采 [2019]37 号履约保证金”字样);供应商也可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 :9 2019 年 年 0 10 月 月 2 21 1 日 日 1 17 7 :

 00(北京时间)。

 十二、供应商签到及递交 询价 文件截止时间:

 2019 9 年 年 0 10 月 月 2 29 9 日 日 10 :0 00 0(北京时间)。

 供应商 签到 须 出示 身份证原件。

 十三、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 询价 时间:

 2019 9 年 年 0 10 月 月 2 29 9 日 日 10 :0 00 0(北京时间)。

 十四、 询价 地点:盐边县行政审批局四楼招投标大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五、联系人:

 采购人: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周晓辉

  联系电话:18982323553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新城西街 114 号

  邮

 编:617100 采购代理机构:

 盐边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 :高女士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地

 址: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河东路 38 号 邮

 编:617100

 邮

 箱:1285547066@qq.com

 2019 年 10 月 21 日

 第二章

 询价 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20.5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将被拒绝。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20.5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将被拒绝。

 4 采购方式 询价 5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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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一、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询价结果公告 询价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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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询价保证金:¥4000(肆仟元整)。

 交 纳 形 式 :

 转 账 ( 户 名 : 盐 边 县 行 政 审 批 局 ; 账 号 :1385012000000235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月谭分理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盐边行审采 [2019]37 号保证金”字样,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之前缴纳,并将保证金回单扫描发至邮箱 1285547066@qq.com,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供应商也可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5%,于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交纳。交纳形式:转账(户名: 盐边县行政审批局;账号:1385012000000235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谭分理处;供应商需在备注栏注明“盐边行审采 [2019]37 号履约保证金”字样);供应商也可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1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12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盐边县政务中心采购办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5 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询问和质疑的对象: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的特定资格条件、项目及参数要求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对询价文件(除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要求外)、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按规定作出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受理单位:盐边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12- 865777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盐边县财政局备案。

 18 国家规定的强制、优先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提供相关的认证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19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盐边县行政审批局。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 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 询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询价 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 询价 通知书

 10 . 询价 通知书 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 通知书 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办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2 日以书面形式向盐边县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由盐边县行政审批局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 13.1 》 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报价表》三 个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13.2 《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诺函、供应商概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询价通知书中第三章 、第四章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中的要求; 13.3 《其他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商务应答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所投产品彩页、质量

 检测报告、售后服务方案等第八章“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所列内容以及其他服务等内容。

 13.4

 《 报价表 》包括以下内容: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 、“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不得

 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响应文件 的 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 回 (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询价 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 24 4.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 事项

  25. .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办进行存档。联系人:高夕雯,联系电话:0812--8655253。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 .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

 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 .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验收报告到盐边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八、 询价 纪律要求

  35.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 三 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 第 1 1 项至第 5 5 项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按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应当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条件及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 四 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询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一、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 年的财务报告书复印件或投标人 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自开办以来任意月份、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暂无财务报表的,须作出书面说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近三月任意一月或2019 年第二季度的税收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 6. . 提供 询价 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或。

 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

 2 2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询价的,则可不提供)。

 3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询价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

 注:以上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 章(鲜章)。

  第 五 章

 采购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技术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功能/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参考图片) 1 学生课桌椅 (核心产品)

 ★1、课桌桌面规格:长 600±55mm 宽 400±35mm,中间三聚氰胺板厚度:18±1mm、注塑封边边缘厚度 22±1mm;课桌桌面在弧形边对面和右侧面制作有注塑笔槽,笔槽与注塑封边连接,长度:90±15mm,宽度 20±2mm,深度大于 2mm。

 ★2、课桌整体高度 780±15mm 3、立柱采用 30mm±2mm *40mm±2mm *1.3mm±0.3mm 方管,桌后拉管采用 20mm±2m *40mm±2m *1.2mm±0.3mm 方管,侧脚 横 拉 杆 25mm ± 2mm *25mm ± 2mm *1.2mm±0.3mm。

 ★4、课斗采用冷轧板采用一次冲压成型制作,厚度 0.9mm±0.2mm,课斗净宽度 320±10mm、净长度 520±10mm、净高度 165±5mm。课斗下板带有两条冲压加强筋,每根长度 430±30mm,宽度 30±5mm。

 5、脚垫采用消音垫(软胶);所用钢材均为优质钢材,钢件经过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满焊(无漏焊现象)后,打磨、酸洗、磷化、静电喷塑颜色一致、光洁度好、附着力强、不易生锈。

 6 、 课 椅 :

 脚 立 柱 采 用 35mm( ± 3mm) *40mm(±3mm)*1.2mm(±0.2mm)方管,桌后拉管采用 20mm(±3mm) *20mm(±3mm) *1.2mm(±3mm)方管。椅背立柱采用 25m±3mm)*25mm( ± 3mm)*1.2mm( ± 0.2mm) 方管,座板和背板都采用基材为 E1 级优质环保型中纤板,厚度为 18mm(±5mm),一次性注塑封边。

 7、脚垫采用消音垫(软胶)。所用钢材均为优质钢材,钢件经过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满700 套

 焊(无漏焊现象)后,打磨、酸洗、磷化、静电喷塑颜色一致、光洁度好、附着力强、不易生锈。

 8、因学校学生对桌椅的尺寸要求略有差异,请务必于签订合同前提供成套样品送到学校进行确定,否则学校有权拒收货物,一切损失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时必须提供课桌桌面样品一张和表面未喷塑的课斗一个和成品一套,未携带样品视为无效标。

 2 教师用桌椅(计算机教室用) 1、产品外部尺寸:1800mm±10mm×800mm±10mm×800mm±10mm。

 2、板材采用刨花板,由国家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采用 GB/T4897-2015 和 GB 18580-2001 检测标准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含水率实测值<9%,。静曲强度实测值>13.0MPa。甲醛释放量实测值<2.0mg/100g。4、旁板、背板、中竖板、中隔板及其它板料,采用厚 16mm,E1 级三聚氰胺双饰面板。

 5、板材暴露断面封边:采用的 PVC 同色封边条,厚度大于 1mm。

 6、抽屉滑轨:采用优质厚度大于 1.0mm 冷轧钢滑轨。

 7、椅子:实木低靠,实木结构,表面采用油漆处理,环保聚酯漆。

 2 套

  3 学生用桌 (计算机教室用) 1、★外部尺寸:1200mm±60mm×600mm±60mm×760mm±40mm。

 2、★ 板材采用三聚氰胺板,由国家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采用 GB/T15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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