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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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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保洁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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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服务 (采购编号:ZJCG2020-C070;采购核准号:ZJ-202009-30020-0039)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20 年 10 月 27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

 4 4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 ................................

 6 6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 ...............................

 17

 第四部分

 附件:采购文件格式

 ................................ .....................

 31

 1

 磋商响应书 ................................................................... 32 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 33 3

 第一次报价表 ................................................................. 34 4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 35 5

 业绩一览表 ................................................................... 36 6

 信誉文件 ..................................................................... 37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8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9 9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 40 11

 质疑函(范本)

 .............................................................. 41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 .......................

 43

 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 .........

 5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服务; 2、采购编号:ZJCG2020-C070;采购核准号:ZJ-202009-30020-0039; 3、预算金额:1572264.00 元;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1 年 ;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磋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

 三、报名及采购 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采购公告期限: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

 2 、 供 应 商 须 登 陆 湛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sdf.lkj//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进行注册报名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步骤请查阅采购文件第六部分中“湛江市公共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及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潜在供应商网上注册报名时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报名资料作任何审查,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磋商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七、磋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号开标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八楼; 3、邮政编码:524000; 4、项目咨询:0759-3585816(华生);

 5、投标保证金咨询:0759-3585815(李生); 6、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gdgpo.gov.cn/ 、 湛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sdf.lkj//ggzy.zhanjiang.gov.cn/ 九、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采购人: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2、联系人:陈生;联系人电话:13828279087 3、地址:霞山区友谊路 8 号;邮政编码:524000 十、电子投标系统联系方式:

 1、电子标书系统问题及注册事项相关咨询:

 联系电话:0759-3585867 QQ 群:593745956

  2、CA 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0 月 21 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服务 二、项目预算总价

 总费用:1572264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贰仟贰佰陆拾肆元整)

 三、服务年限

 壹年 四、服务地点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

 五、服务内容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实行全院整体承包保洁 六、服务要求

 (一)人员 要求

 配备人员不少于 39 人 (二)工作要求

 1 1 、保洁要求

 (1)服从公司管理员的领导及分工, 在各病区主任、 护士长的指导下工作, 按质量完成任务,无差错,无投诉。

 (2)执行规章制度,上班时问不得离岗、窜岗、迟到、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表端庄, 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 语言要文明有礼貌, 不得与病人或其家属争吵 。

 (3)负责院内的清洁保洁工作。

 (4) 负责门诊部区域、住院部区域、行政办公区域、院区环境、电梯、各楼天台的保洁工作。

 ( 5 ) 负责第一层窗台以下外墙、所有地面、过道、门窗、内墙壁、厕所的保洁工作。

 ( 6 ) 负责垃圾收集清理及运送到指定地点及转运交接 (每日至少二次)。

 (7) 发生盜卖医用垃圾、 盗窃医院公物和公司用品等问题, 扣罚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视实际情况开除或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8)治疗室、病房、卫生间、走廊扶梯等应有专用清洁工具,并标记明确。

 (10)负责各科便盆、痰盅、污物箱(箩)清洗浸泡消毒工作。

 (11)每周给输液架、氧气架、推车、手术床、麻醉机(在医院专业人员指导下)消毒等,属不锈钢材料的,表面抹不锈钢保养剂一次。

 (12)

 每天用消毒液抹拭及紫外线消毒电梯一次。

 (13)负责门诊部、住院部、办公楼、供应室等开水供应。

 ( 14 )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负责检验科器皿清洗及废弃标本的处理工作 。

 (15)医疗废物暂存问、垃圾桶每天用含效氯1000mg/L消毒液清洗1次。

 ( 16)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送检标本到检验科病检。

 (17)医疗废物应遵循《医院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2 2 、工作要求及标准

 (1)每天开窗通风上、下午各2小时,保持病房空气清新。

 (2)地面每天两扫一湿式拖地,必须在上班前完成,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立即用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清洁和消毒。但感染高风险的部门的地面,如(手术室、供应室、检验科、口腔科、急诊、传染病病房等)必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拖地。每拖一间病房更换一桶水,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堆积、无污垢。

 (3)病房床、床头柜、桌、椅等室内物品每天湿抹一次,严格执行一巾一用一消毒制度,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但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供应室、检验科、口腔科、门急诊、传染病病房等)的物品表面,必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注意事项 : 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 , 当遇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做好出院地后床单位的终末消毒。布类按规定分类送洗,棉被、床垫、枕心、毒机、消防器材等) 一次,保持墙壁、门窗清沽光亮。

 (5)每周末抹拭墙壁、门窗及室内物品(牌匾、风扇、挂钟、电视机、空调机、消毒机、消防器材等)一次,保持墙壁、门窗洁净光亮。

 (6)每月大扫除一次,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保持清洁,无蜘蛛网。

 (7)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每天抹台、柜、椅、诊床等两次,拖地两次,每天清洁污物不少于四次,保持污物桶清洁无垃圾堆积。

 (8)诊室每天工作结束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清洗消毒,地面每天湿拖2次。

 (9)更衣室、值班室每天通风、拖地抹拭台、椅、柜一次,每周擦洗门窗、墙壁、床一次。逢周一、四上午更換床上用品。

 (10)库房保持清洁无尘、空气清新,各类物品分类放置整齐,棉被每年5月及9月份各暴晒一次 。

 (11)开水房保持房内清洁、无尘、无杂物,每月清洗开水器一次。每天上、下午各送开水一次 (观察室四次),新入院病人随到随送,保证病人需求 。

 (12)厕所保持畅通、干净、无臭味,厕所、下水道如有堵塞应初步疏通,确不能通时报告甲方主管部门处理,瓷盆干净无污垢,每天用2%消佳净擦洗2次。

 (13)便器、痰盅保洁器皿用用1000-2000mg/L含有效氯消毒剂浸泡30-45分钟,冲洗干净晾干备用,无污垢,浸泡消毒液每天更换2次。

 (14)每天两次发放小胶袋给病人收集垃圾,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分开收集并且加盖。医疗分类包装、封口、贴标签,放到指定地点,严格交接手续。每天上下午各清理垃圾一次,保持污物间无垃圾堆积,室内清沽、整齐。

 (15)医疗废物接受、运送、过秤、签字、保管,生活垃圾清理工作符合医院规范要求。

 (16)楼梯每天扫2次,拖一次,扶手每天湿抹一次,随脏随扫,天面、电梯机房每周清扫拖一次,保持无尘、无蜘蛛网。

 (17)散水坡、第一层窗台以下外墙壁要清洁卫生,无污垢、垃圾。

 (18)清沽区、半清洁区,污染区的清洁工具要绝对分开使用,分开存放,有标记。

 (19)要节约用水、用电,完成工作任务即关水电。

 (20)凡有拖鞋的科室(如手术室、PCR实验室等),每天至少清洗拖鞋1次。

 (21 ) 负责消毒所需消佳净的购置。

 (22)无菌物品柜、一次性物品柜、抢救车每天用2%消佳净抹拭一次。紫外线灯管逢周一用95%酒精抹拭一次。

 (酒精由医院提供) 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抹拭一次。

 3 3 、清洁用品的消毒

 ( 1 ) 手工清洗与消毒

 a、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b、地巾: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

 (2)自动清洗与消毒使用后的布巾、 地巾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

 (3) 注意事项

 a、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

 b、治疗室、病房、卫生问、走廊扶梯等应有专用清洁工具,并标记明确,分开消毒、清洗、悬挂。

 (4)医疗废物应遵循《医院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七、保洁费用

 详见《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费用预算》及《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费用明细表》

 八、对成交供应商必须的要求

 1、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各上级部门检查迎检及整改工作。

 2、服务期间须向采购人提供派遣服务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材料。

 3、每月结算按实际服务人员数量进行核算。

 九、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

 每月初经采购人对上月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上月正式税票,每月 10 日前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公款账号通过银行付款结算 。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费用明细表 一、人员配置

  区域 区域楼层 科室 人数 工作范围 门诊、医技区域 一楼 急诊科(含儿科门诊)、门诊部科室 2 日常保洁 二楼 门诊部科室 2 日常保洁 三楼 体检中心 1 日常保洁 一楼(左后侧楼)

 放射科 1 日常保洁 一楼(供应室楼)

 供应室 1 日常保洁 一至三楼(康复科)

 康复科 2 日常保洁 住院部区域 一至三楼(老年科楼)

 老年一科、内三科、老年三科 3 日常保洁 一楼(住院部大楼)

 中心药房、内四科 2 日常保洁 二楼(住院部大楼)

 妇产科、检验科(左侧边楼)

 3 日常保洁 三楼(住院部大楼) (住院部大楼)外科 2 日常保洁 手术室 2 日常保洁 四楼(住院部大楼)

 内一科、血透室 (左侧边楼)

 3 日常保洁 五楼(住院部大楼)

 内二科 2 日常保洁 六楼(住院部大楼)

 外九二区 2 日常保洁 七楼(住院部大楼)

 行政区 2 日常保洁 其它 后勤科室

 1 日常保洁 外围环境

 2 负责院内公共环境保洁工作 送检

 1 负责全院收、送标本 全院调配

 2 日常保洁 垃圾运送员

 1 运送垃圾 机动

 1 协助主管对全院卫生保洁的督导考核兼顶、替班等工作。

 主管

 1 负责全院的卫生巡查、质量监督、考勤考核汇总、员工在岗指导培训等全面管理、协调工作。

 合计

 39

  二、员工工资及福利:

  (一)员工工资

 职务 人均工资(元/月)

 金额计算(元)

 合计

  (元/月)

 保洁员工 1500 1500×33 人 49500 机动、送检员、行政保洁员 2000 2000×4 人 8000 垃圾运送员 2200 2200×1 2200 主管 2600 2600×1 人 2600 节日福利 80 80×39 人 3120 员工社保 1030.07 1030.07×39人 40173 节假日加班费 法定假日 11 天/年×100 元/人/天(周六、周日轮休,不计加班费用)

 (100元×11天)×39 人÷12 月 3575 合计

  109168

 (二)员工劳保 名称 人数 金额(元)

 合计

  (元/月)

 工作服(冬、夏装、帽子各 2 套)

 39 39 人×4 套×100 元÷12月 1300 口罩 39 39 人×2 只×2 元 156 胶手套(洁、污分开)

 39 39 人×2 对×5 元 390 洗衣粉 39 39 人×1 袋×6 元 234 水鞋 39 39 人×1 双×45 元÷12月 146 肥皂 39 39 人×1 块×2 元 78

 毛巾 39 39 人×1 条×5 元 195 合

 计

  2499

 三、门诊材料费用:按 9 个病区(急诊科病区;放射科病区;门诊部一楼病区;门诊部二楼病区;体检中心病区;发热门诊、预防保健科病区;康复科一至三楼病区;供应室、中心药房病区;检验科病区)计算。

 (一)病区一次性消耗品 名称 功能 数量 金额

 (元/月)

 绿水 用于拖大堂、大厅、通道地板 9区×1罐×20元 180 不锈钢油 用于抹拭、保养不锈钢制品、梯间扶手等 9区×0.5罐×45 元 203 洗衣粉 用于洗抹手巾等 9 区×1 包×10 元 90 洁厕精 用于清洗便盆 9 区×0.5 罐×28 元 126 玻璃水 用于抹拭玻璃 9 区×1 罐×23 元 207 洗洁精 用于清洁手盆、抹拭物品等 9 区×1 瓶×8元 72 去锈净 用于清洁、抹拭锈蚀物品等 9 区×1 瓶×4 元 36 小

 计

  914

 (二)病区损耗品 名称 功能 数量 金额

 (元/月)

 垃圾铲 用于清洁时收集垃圾 9 区×2 只×5 元÷12 月 8 地刷 用于各区清洁洗手间地板 9 区×2 把×12 元÷12 月 18 胶扫 用于各区清洁地板,清洁区、污染区、半污区分开使用 9 区×6 把×13 元÷12 月 59 中号胶水桶 用于各区清洁、清洗 9 区×2 只×15 元÷12 月 23 拖地车 按两年损耗,洁污分开各 1台。

 9区×2台×190 元÷24 月 143 拖把 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 9 区×4 把× 300

 分开使用。

 25 元÷3 月 厕刷 一厕一只专用 24 厕×4 只×6 元÷12月 48 涂水器 用于抹拭玻璃 9 区×1 套×55 元÷12 41 钢板直绵推水刮 用于清除地面潮湿浮水 9 区×1 把×45÷12 34 毛巾 用于抹门、窗、桌、椅等,清洁区、污染区分开使用 9 区×4 条×5 元 180 天花扫 扫天花板 9 区×1 把×10 元÷12 月 8 钢丝球 擦拭瓷砖墙、地脚线等处干、硬、粘污迹 9 区×1 个×1 元 9 去污粉 用于清除陶瓷表面顽固污渍 9 区×1 包×1 元 9 水管 用于清洗地板、散水坡 1 条×170 元÷12 月 14 铝合金梯 用于科室轮流抹拭吊扇、空调,清除高处难以触及到的污物、灰尘等 2 架×220 元÷24 月 18 溶胶剂 清除香口胶、胶水 1 瓶×65 元 65 地板铲刀 铲除地板、墙壁 ICI、霉斑、胶水等 9 区×1 把×25 元÷12 月 19 刀片 用于地板铲刀 9 区×1 片×1 元 9 百洁布 清洗洗手盆、水龙头等 9 区×1 块×1 元 9 合

  计

  1012

 四、住院楼材料费用:按 13 个病区(老年一科病区;老年二科病区;内三科病区;康复科病区;内四科病区;妇产科病区;外科病区;手术室病区;内一科病区;血透室病区;内二科病区;外九科二区病区;肿瘤科病区)计算。

 (一)病区一次性消耗品 名称 功能 数量 金额

  (元/月)

 不锈钢油 用于各梯间扶手、不锈钢制品、电梯桥厢等 6 桶×45 元 270 洗衣粉 用于洗抹手巾等 13 区×2 包×10 元 260 玻璃水 用于抹拭玻璃 13 区×1 桶×23 元 299 洗洁精 用于各科清洁洗手盆、抹拭物品等。

 13区×2瓶×8元 208 去污粉 用于清除陶瓷表面顽固污渍 13 区×1 包×1 元 13

 去锈净 用于清洁顽固性污渍、抹拭锈蚀物品等 13 区×1 瓶×4 元 52 小

 计

  1102

 (二)病区损耗品 名称 功能 数量 金额

 (元/月)

 胶扫 用于各区清洁地板,清洁区、污染区、半污区分开使用 13 区×6 把×12 元÷12月 78 拖地车 按两年损耗,洁污分开各 1台. 13区×2台×190 元÷24 月 206 中号胶水桶 用于各区清洁,办公室、病房、搞卫生分开用 13 区×2 只×15 元÷12月 33 垃圾铲 用于清洁时收集垃圾 13 区×2 只×5 元÷12月 11 地拖 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分开使用 13 区×6 把×25 元÷3月 650 地刷 用于洗手间、散水坡地板 13 区×2 把×12 元÷12月 26 厕刷 用于刷洗便盆(一厕一刷专用)

 160 厕×2 把×5 元÷12月 138 毛巾 用于病区抹拭门窗、椅等,清洁区、污染区分开使用 13 区×4 条×5 元 260 小方巾 一桌一巾一消毒 13 区×20 条×2 元 520 涂水器 用于玻璃清洁 13 区×1 套×55 元÷12月 60 钢板直绵推水刮 用于清除地面潮湿浮水 13 区×1 把×45 元÷12月 49 天花扫 扫天花板 13 区×1 把×10 元÷12月 11 钢丝球 擦拭瓷砖墙、地脚线等处干、硬、粘污迹 13 区×1 个×1 元 13 溶胶剂 清除香口胶、胶水 3 瓶×65 元 195 地板铲刀 铲除地板、墙壁 ICI、霉斑、胶水等 13 区×1 把×25 元÷12月 27

 刀片 用于地板铲刀 13 区×1 片×1 元 13 百洁布 清洗洗手盆、水龙头等 13 区×6 块×1 元÷12月 7 合

  计

  2295

 五、行政区域(七楼办公区、大门口警务室;信息科办公室;总务科办公室;协调办;保卫科;司机值班室;门诊大楼二楼与左前侧楼结合部的 2 个西药库;行政仓库)和外围环境区域保洁材料费用

 (一)一次性消耗品:玻璃水、洁厕精、去污粉、洗衣粉等,共计 100 元/月;

 (二)损耗品:地拖桶、胶扫、葵扫、地刷、百洁布、毛巾、塑料桶、拖把等,共计 250 元/月。

 六、公司管理费(含通信费、采购运输费、办公费、招工费):8000 元/月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1155 元/月

 八、费用合计:123461 元/月

 九、税金:3704 元/月(3%)

 十、服务费:823 元/月(总费用的 0.8%)

 十一、月总费用合计:131022 元/月(含税)

 十二、年费用总计:1572264 元/年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 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 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工程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邀请函》。本文件《项目需要》所涉及的“用户、使用单位、采购单位、业主”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磋商供应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报名的供应商。

 1.7“合格供应商”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确认的供应商。

 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9“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0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1 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1.12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3 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4 采购文件所指的公章若无特别说明,是指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

 署。

 1.15 采购文件中涉及“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16 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7 采购文件中如标有“★”号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件,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采购文件 3.1 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竞争性磋商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本采购文件由下述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四、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组成

 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2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3 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

 4.4 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4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响应书; (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第一次报价表;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5)业绩一览表; (6)信誉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特别说明: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核对的,必须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否则, 其磋商资格将被 取消 。

 五、本项目不接受 供应商以 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六、 供应 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6.1 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正本及副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 200 万元(含 200 万)以上的提交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项目采购预算总价 200 万元以下的,提交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

 6.3 磋商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4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每一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

 磋商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

 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磋商时间截止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6.5 磋商响应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6 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磋商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7 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供应商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磋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磋商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磋商报价要求

 8.1 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 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

 8.3 供应商的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8.4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磋商将视为无效。

 8.5 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报价。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项目磋商将视为无效。

 8.6 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 供应商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 止时间

 9.1 本采购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简称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9.2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指定递交地点(见磋商邀请函),并在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收。

 9.3 集中采购机构于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开始接收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4 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9.5 在推迟了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9.6 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收。

 9.7 截止时间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少于 3 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8 项目磋商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

 七、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1.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十二、磋商保证金

 12.1 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 元。磋商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支票(必须同时提交两联的银行进账单,否则该保证金提交无效)、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上票据须原件提交)

 12.2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在

 用途注明项目的采购编号并以单独信封密封在蹉商截止时间前随蹉商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未成交的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 1 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并于成交结果公告后 1 个工作日内兑付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账户(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帐号:759900243510201),成交供应商必须以磋商当天所提交的原票据兑付,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理。

 12.3 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磋商供应商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供应商代为缴交,根据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进行缴交(具体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12.4 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被视为无效。

 12.5 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规规定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磋商费用

 13.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四、供应商磋商代表

 14.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十五、磋商小组的组成

 15.1 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为 3人或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六、竞争性磋商的程序

 16.1 磋商小组成员全部就位后,竞争性磋商正式开始,主持人宣布磋商事项和会场纪

 律,公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16.2 按照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供应商磋商顺序。未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在侯标室等待。

 16.3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对供应商的资格及其磋商文件进行审查。对于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予以现场答复,并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

  16.4 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5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6.7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6.8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9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6.10 已提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6.11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及提交最终报价后进入综合评审,即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的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6.12 综合评分的具体指标、权值及主要内容如下。

 评标指标及权值(% % )

 主要考评内容

 投标报价(2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公式中各报价均指有效投标报价;该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承诺(60)

 比较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的的响应性,包括服务内容、人员装备配备的响应程度、服务质量保证等为评分依据。

 一、项目实施总体方案(20 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详细的服务工作方案,总体服务模式科学合理,能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详细分析,配套措施完善,服务实施方案合理为优,得 20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12 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0 分。

 二、项目响应情况(23 分):

 1、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以用户需求中各目标为评价要点)贴合需方实际,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熟悉本项目服务要求为优得 8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5 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0 分 2、服务人员配置情况(8 分):

 比较磋商供应商对项目需求中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的响应性。本项目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 39 人;管理人员最低配置 1 人(项目主管)。不满足上述配置得零分。

 3.装备购置承诺(7 分):

 本项目要求配置装备为全新,并只能作为本项目服务使用。保洁人员的服装装备、工具,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服、口罩、手套等装备评分,投标人按照要求数量全部配足得 7 分,不全部配足得零分。

 三、质量保证措施(10 分):

 1、服务安排、工作标准及措施(5 分)。服务安排具体、有详细的工作标准、保障措施合理,操作性强的为优,得 5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3 分。

 2、工作程序和制度(5 分)。结合实际制订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并能执行的为优,得 5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3 分。

 四、应急处置方案(7 分):

 1、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有详细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传达机制完善、责任分工明确为优,得 7 分;其次以 1分递减,最低得 4 分。

 单项业绩(12)

 2017 年至今承担过同类业绩为评分依据(12 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 2 分,最高不得超过 12 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信誉文件(8)

 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等为评分依据。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 1 分,最高不得超过 8 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注:关于价格的评 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即:评审价格=核实价格-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格×6%。予以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划分标准的小型或微型企业;(2)提供供应商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 3 )供应商必须按格式 (见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七、成交原则

 17.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综合评价供应商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打分, 供应商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确认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17.2 本项目若出现供应商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中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的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即按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响应程度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17.3 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7.4 经磋商,确定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十八、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1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十九、成交结果公告

 19.1 本项目成交结果将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二十、 质疑和投诉

 20.1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及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2 20.2 质疑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书派专人送达,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3 供应商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须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蹉商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4 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或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

 20.5 质疑函送达地点:(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联系人:华生;电话:0759-3585816。(2)采购人联系方式见本项目《磋商邀请函》。

 20.6 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20.7 供应商在规定的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集中采

 购机构或采购人;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20. .8 质疑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则告知质疑人向采购人提出。

 20. .9 质疑人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采购采购项目的蹉商谈判活动,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

 20. .10 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0.11 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自受理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复函以通知领取或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

 20.1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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