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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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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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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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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 ZJZC[2020]031 号

 采

 购

 人 :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 二〇 年 八 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

 2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6 6

 前列表 .............................................................. 6

 一

  总则 ........................................................... 8

 二

  招标文件说明 ................................................... 9

 三

  投标文件的组成 ................................................. 9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 ............................... 11

 五

  开标和评审 .................................................... 12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 14

 七

  法律责任 ...................................................... 15

 八

  询问 .......................................................... 17

 九

  质疑 .......................................................... 17

 十

  授予合同 ...................................................... 18

 十一

 验收 ......................................................... 19

 十二

 政府采购政策 ................................................. 19

 十三

 其他事项 ..................................................... 20

 第三章

 招标需求

 ................................ .........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21

 二、技术参数 .........................................................

 三、商务要求 ....................................................... 36

 四、付款方式 ....................................................... 37

 第四章

 采购合同

 ................................ ......

 39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

 46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46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 55

 三

 报价文件格式 ................................................... 67

 四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70

 五

 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 ............................................. 71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

 72

 一

  总则 .......................................................... 72

 二

  评审委员会 .................................................... 72

 三

  评标程序 ...................................................... 72

 四

  评标一般规定 .................................................. 74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 74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 77

  第一章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委托,对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ZJZC[2020]031 号 2.采购项目: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 万 元)

 1 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1 项 详见第三章参数部分 200 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sdf.lkj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lkj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5.5 特殊要求: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 7 . 招标文件获取

 7 71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 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sdf.lkj //zfcg.czt.zj.gov.cn )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7 72 .2 本采购公告 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sdf.lkjn zcygov.cn 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 8. .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金额的 2%。

  8.1 提交方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8.2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 。

  ▲9 9 . 投标 文件的递交 9.1 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包);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9.2 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9.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9.2.2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文件名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 送至浙江中程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邮箱( 3300329482@qq.com ),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压缩包密码传送至浙江中程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邮箱(3300329482@qq.com),并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 10 0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10 01 .1 投标截止时间:

 200 20 年 年 8 8 月 月 24

 日 日 9:0 00 0 (北京时间)。

 1 10 02 .2 开标时间:

 200 20 年

 8 8

 月 月 24

 日 日 9:0 00 0 (北京时间)。

 1 10 03 .3 开标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丽水市大洋路 2 122 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 5 5 楼)

 1 11 1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1.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由同一台电脑制作,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中标人需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否则影响项目的合同备案及款项支付。(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 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11.3 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 人 自 行 前 往 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 安 装 , ( 下 载 网 址 :sdf.lkj//sdf.lkj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

 1 12 2 、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df.lkj//ld.lssggzy.com/ldweb/)

 13、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张凌

 联系电话:

 13567602887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 51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8-2116376 质疑联系人:潘周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8-2526376 地址:丽水市茗人居 3 幢 1001 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赵洪均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采购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8

 月 4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列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3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7 投标文件形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二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 .jmbs )。

 (2 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 1 份)

 :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

 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

 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 2 )备份投标文件 (1 1 份)

 :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 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文件名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中程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邮箱( 3300329482@qq.com ),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应在 0 30 分钟内将备份电子投 标 文 件 压 缩 包 密 码 传 送 至 浙 江 中 程 工 程 管 理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邮 箱( 3300329482@qq.com ),并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

 投标人 在收到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发送的供应商名单后需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及签字,开标时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 3300329482@qq.com )。(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1 1 )

 9 招标文件质疑 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1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时间:

 200 20 年

 8 8

 月

 24

 日 日 9 时

 0 0 0 分开始

 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大洋路 122 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 5 楼)

 1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sdf.lkjzjzfcg.gov.cn )

 、 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莲 都 )(sdf.lkj//ld.lssggzy.com/ld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3 评标办法 和细则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5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df.lkj//ld.lssggzy.com/ldweb/)

 16 采购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17 代理费支付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账号:3306 0101 2010 0030 139 开户行:浙江泰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采购人”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2.1.2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符合第一章第“5”条规定;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 4. . 联合体说明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 6. .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6.1.2 投标人须知 6.1.3 招标要求 6.1.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1.5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 评标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投标人的风险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8. .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澄清

 8.1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 组成

 9 9. .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

 投标人承担。

 10 .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 其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 文件 编制内容 和要求 :格式见第五章资格文件格式。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11.12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1.1.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须体现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1.1.6 资格声明; ▲11.1.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 公 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11.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2.1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2.2 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 11.2.3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1.2.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 11.3 报价文件内容: 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 .1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 , 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不进入报价标评审,视报价分为零分。

 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4. .2 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2. . 排版、封面

 12.1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

 12.2 封面: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制作,并在其上按封面标注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1 13 3. . 投标有效期

 ▲13.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 编制 、提交、修改和撤回

 1 14 4. .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14.2 投标人应准备二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包)两种形式 。

  投标 文件均由资格 审查 文件、 资信 商务 及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4.3 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 15 5. .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受理。

 1 16 6.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投

 标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导入和提交; ▲1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审

 1 17 7. . 开标 准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 1 8. 开标流程

 18.1 投标文件解密

 (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2)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

 (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投标人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邮箱地址)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压缩解密密码;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4)解密结束。

 18.2 投标文件评审

 (1)转入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的将不再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

 (2)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后,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开标会议结束。

 18.3 如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

 19 . 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

 19 .2 经资格 审查后 合格 的投标人不 足 三家 的,不得进入 评审 ,并按 相关 规定 重新组织招标。

 2 20 0. .

 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

 2 21 1 .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22 2 .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 23 3 .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 24 4 .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4.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5.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5.2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 2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5.4 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5.5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份有效的; 25.6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图片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25.7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5.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9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5.10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25.1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5.12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 25 5 .13 3

 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5.14 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5.1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16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5.17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18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5.1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七

 法律责任 2 26 6.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6.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6.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6.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 26.1 至 26.5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 27 7.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7.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7.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7.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7.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 28 8. .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1 至 至 3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 任:

 29.1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9.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9.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29.6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9.7 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9.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

 询问

 30.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

 30.1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2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0.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0.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df.lkj//ld.lssggzy.com/ldweb/)上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0.3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0.4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

 九

 质疑

 3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1.3 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1.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1.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

 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1.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1.4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1.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

 31.6 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

 授予合同

 3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2.2 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

 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3.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

 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4.5 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十 一

 验收

 3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5.1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5.2 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5.3 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二

 政府采购政策

 36.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6.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6.2 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 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条件的,在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可以在成为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后再申请注册入库。

 3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

 扣除。

 十 三

 其他事项

 37. 解释权

 37.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7. 2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3 38 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38.1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下表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莲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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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578-2116376

 传真:0578-2116376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 采购 内容 及清单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数量

 单位

 1 新时代实践中心展厅 为实践中心展厅提供视频、图片、音频、软件等数据展示 1 项 2 新时代文明实践软件平台 为文明实践提供网站、微信公众号、乡村礼堂电视端 APP程序开发,提供应用访问计算空间和数据云资源存放空间 1 项 3 乡村文化礼堂 在文化礼堂建设 LED 字幕和电视机设备,以乡村文化礼堂为窗口,展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风采。

 17 套 4 各点位网络链路互联 提供文化礼堂互联互通专网 18 条

  (二)、技术参数

 1. 新时代实践中心展厅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室内全彩显示屏 1、▲像素点间距:<1.9mm,像素密度≥278549 点/㎡; 2、箱体结构压铸铝,保证箱体拼接的平整度和密闭防尘性; 3、▲封装管芯:国星、亿光、晶台或同档次管芯,提供封装厂家针对本项目证明文件并加盖显示屏厂家鲜章,招标方随机选取屏体模组送原厂鉴定;

 4、▲屏幕长度必须大于等于 6.048 米,高度必须大于等于 2.3 米,分辨率必须大于等于 3192*1216,正偏差范围不超过 3%; 5、显示单元平整度:≤0.1mm;显示单元间隙:≤0.1mm,校正后亮度≥800nit; 6、色温:1000-12000K 可调,调节步长 100K,可视角度达到水平/垂直≥170°/170°; 7、对比度:≥6000:1,刷新率≥3840,灰度:≥16bit; 8、显示屏具有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 30%以上; 9、峰值功耗:≤480W/㎡,平均功耗:≤160W/㎡; 10、LED 像素失控率:≤1/100000; 11、产品箱体采用 N+1+1 设计,可灵活匹配各种安装尺寸,单块模组具有九个及以上强力磁柱,稳定可靠; 12、▲箱体与模组采用 32pin 排线,不易造成脱落,保证信号的可靠性,模组采用无底壳设计,PCB 板子厚度≥2mm; 13、产品支持前安装和后安装,支持电源、系统卡、模组完全前维护与完全后维护; 14、距离屏幕 1 米处,工作噪声声压对前后左右进行测试,不高于13.39 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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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578-211637

 3.5dBA; 15、内部线缆采用低烟无卤材质; 16、▲产品平均无故障时间≥120000 小时; 17、产品通过 25KN 及以上的拉力测试及 45KN 及以上的压力测试; 18、产品需具备中国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节能证书及中国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环保 II 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19、产品需具备国推 ROSH 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20、显示屏生产厂家应通过 ISO10012 测量管理体系和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21、显示屏生产厂家应通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和CMMI3 级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22、▲投标产品应具备第三方产品责任险保障(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以上 2、6、7、8、9、11、12、13、15、16、17、18 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须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型号产品的具有 CNAS 认可标志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进入投标文件。

 2 独立主控 1、支持输入分辨率 :1920×1200,2048×1152,2560×960;带载能力 :230 万像素。

 2、控制方式 :

 USB 接口控制等多控制方式 3、具有丰富接口:视频接口 :

 HDMI / DVI;音频接口 :

 HDMI/一路3.5mm 接口音频输入 4、视频格式 :

 RGB,YCrCb4:2:2,YCrCb4:4:4 5、输出接口 :

 四网口 6、视频源位深 :

 8/10/12bit 7、与屏体同品牌,减少兼容性问题,提供产品 3C 证书 4 台 3 钢结构及装饰 与显示屏配套安装,装饰与周围和谐 1 项 4 图像拼接控制系统 1、纯硬件 FPGA 架构,无 Windows 操作系统,不死机,无黑屏、花屏现象; 2、支持无缝实时切换功能,切换时间小于 20ms 接口:

 3、支持 VGA、DVI、HDMI、DP 及 IP 源多种信号源采集; 4、▲支持不少于 128 个单屏场景和 128 个全局场景; 5、画面分割:单个输出口支持 1/4/9/16 画面分割; 6、客户端提供上墙信号的预览功能,方便用户调用信号; 7、必须具备 ipad 平板控制功能,现场需用 ipad 平板控制信号切换,漫游,叠加等; 8、信号要求:4 路 HDMI 输入,4 路 DVI 输出; 9、投标产品设备最大单机背板信号处理带宽≥1480Gbps; 10、投标产品支持将输入视频图像以 60 帧/秒的帧率显示输出,可将 1路输入视频图像发送至多个输出接口拼接显示; 11、支持 3DLED 拼接显示,可以在一面 LED 大屏幕上搭配 3D 发送卡和 3D 接收卡实现主动式 3D 显示。

 12、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图像拼接控制系统必须和大屏幕同一品牌,提供产品 3C 证书; 以上 4、9、10、11 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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