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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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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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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扶贫办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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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十九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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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不除,愧对历史;

群众不富,寝食难安;

小康不达,誓不罢休。

——孙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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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和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高位强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创了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我们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方能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贵州省脱贫攻坚的形势

贫困落后是贵州的基本省情。贫困地区是贵州同步全面小康最突出的短板,深度贫困地区则是短板中的短板。深度贫困地区这个硬骨头啃不下来,这个短板补不齐,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就难以实现。

决胜脱贫攻坚,是举全省之力,向贵州这片土地千百年来的贫瘠开刀,向一代又一代的贫穷宣战;决胜脱贫攻坚,是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好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当然,这是一场硬仗。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贵州的脱贫攻坚取得了极大的成效。2016年,全省共减少贫困人口120.8万人,全省贫困发生率比2015年降低3.4个百分点。在脱贫攻坚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六盘水农村“三变”改革、威宁精准识别“四看法”、惠水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三”改革配套经验、安顺“塘约经验”等。其中一些做法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被誉为脱贫攻坚“贵州样板”。

但是,贵州的脱贫攻坚任务还很艰巨。截至2016年底,贵州尚有贫困人口372.2万,全省贫困发生率10.6﹪。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面临的问题还很突出,14个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多达115.6万人,约占全省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脱贫质量不高、帮扶工作不实、扶贫举措不够精准等现象,扶贫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贵州省脱贫攻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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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贵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现2020年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8月6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在贵阳召开了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2017年8月29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精力、集中火力,组织发动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自此,贵州脱贫攻坚新一轮攻势拉开了序幕。

(一)扛起政治责任

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促进贫困人口脱贫,是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是我们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历史使命、重大发展机遇、重大工作举措。要认真贯彻党中央作出的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部署,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去思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中央要求的脱贫攻坚任务看齐,明晰思路、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坚决啃下深度贫困地区这块硬骨头。

(二)落实基本方略

在脱贫攻坚进入破解深度贫困的新阶段,必须结合深度贫困地区自身的特点,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办法,努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做到扶持对象精准,特别要精准识别因灾、因病、因残、年老等方面的贫困户。要做到项目安排精准,特别要针对产业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不足、社会事业滞后等问题,来精准安排扶贫项目。要做到资金使用精准,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流程,拓宽扶贫融资渠道,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要做到措施到户精准,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精准化帮扶,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到因村派人精准,充实、配强驻村工作组,增强农村脱贫第一线核心力量。要做到脱贫成效精准,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

(三)转变工作作风

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要带着感情帮扶,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细化驻村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措施,确保驻村干部人在、心在、状态在。要落实帮扶措施,实行“人盯人”战术,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效果要建档立卡,提高因户因人施策的精准度。要激发内生动力,注重培育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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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办法,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发扬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的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真正实现“群众干,干部帮”。

(四)用好扶贫资金

要用好基金,省级财政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将增加深度贫困地区的分配因素和权重,并从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中安排200亿元作为深度贫困地区子基金。对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极贫乡镇子基金和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基金,要进一步梳理流程、简化环节、降低门槛、做出示范、全面推开。要用活资金,2017年全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已实现66个贫困县全覆盖,预计可统筹整合中央和省资金规模350亿元。要完善资金投向和分配使用办法,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高效使用。要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扶贫领域。要争取国家年度扶贫再贷款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每年保持适度增长,确保14个深度贫困县累计60亿元扶贫再贷款限额循环使用。

(五)打好四个硬仗

打好基础设施建设硬仗,最重要的是启动实施“组组通”公路建设大决战,全省拟规划建设通组公路9.7万公里,每一项工作都要统筹做好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激励问责五个环节,确保打赢这场大决战,全力破解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必须坚持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把产业扶贫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大力实施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带动性强的产业,以短养长调结构、以销定产上规模、以质取胜抢市场,加快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全省将新增35万搬迁人口,总搬迁人口接近200万人。要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以产定搬、以岗定搬,严格建设标准,大力推广“五个三”改革配套经验,让搬迁群众获得稳定收益,不仅住上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实行全员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片、激励一方”的目标。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减少生病,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贫困农户住房基本保障。从2017年起,用3年时间改造农村危房51.38万户,既要通过实施“危改”达到基本的安全质量标准,又要同步推进“三改”补齐基本使用功能、改善基本卫生健康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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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协同推进

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要完善帮扶机制,推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流动,对口帮扶资金要优先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要深化双向合作,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各市州要继续到对口帮扶城市对接好新一轮对口帮扶工作,在产业、旅游、教育、医疗、人才、劳务等方面加强合作。要动员社会力量,安排国有大型企业“一对一”结对帮扶深度贫困县,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在深度贫困县开展“千企帮千村冶行动,总结推广万达集团帮扶丹寨县、恒大集团帮扶大方县等经验做法;广泛动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发挥“扶贫日”活动平台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要注重市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撬动更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扶贫领域;立足资源优势,增强市场意识,瞄准市场需求,把游客引进来,把“山货”卖出去,促进山区经济和市场经济深度融合。

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群众不富,寝食难安;小康不达,誓不罢休。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动员全党全省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们要以铁一般的意志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不辜负总书记对贵州的关心和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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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16)

精准识别、退出及专项评估检查

1.扶贫对象具体包括哪些? (16)

2.贫困户分为哪几类? (16)

3.什么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入户调查“六看法”? (16)

4.农民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什么是不能精准别识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四有人员”? (16)

6.贫困户识别“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指的是什么? (16)

7.如何精准识别贫困户? (16)

8.精准识别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 (17)

9.精准识别贫困户的程序是什么? (17)

10.扶贫对象脱贫退出标准是什么? (17)

11.扶贫对象脱贫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17)

12.什么是“八不能脱贫”? (18)

13.什么是国家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工作“八看法”? (18)

14.“三率一度”的测算方法是什么? (18)

15.贫困县退出申请专项评估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19)

16. 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的步骤是什么? (19)

17.评估检查工作组对各省区市贫困县退出情况报告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9)

18. 评估检查工作组实地评估检查采取哪些方式? (19)

教育精准扶贫

19.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对象是哪些? (19)

20.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可以享受哪些教育资助政策? (19)

2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院校,可以享受哪些教育精准扶贫学

生资助? (20)

22.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审核程序是什么? (20)

23.“泛海助学行动计划”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程序是什么? (20)

24.“雨露计划?圆梦行动” 资助标准、对象及申请程序是什么? (20)

25.申请“雨露计划?圆梦行动” 资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1)

26.“雨露计划?助学工程”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方式是什么? (21)

27.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生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1)

28.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对象、标准及申请程序是什么? (21)

29.农村贫困妇女“雨露计划?‘三女’”培育行动补助标准是多少? (22)

30.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人培养”行动的项目及补助标准是多少? (22)

31.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行动的项目及补助标准是多少? (22)

32.贫困人口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23)

医疗健康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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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贵州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如何补齐人才短板? (23)

34.贵州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如何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 (23)

35.农村医疗救助保障对象有哪些? (24)

36.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 (24)

37.办理医疗救助的流程是什么? (25)

38.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可享受哪四重医疗保障政策? (25)

39.贫困人口参合(保)有哪些资助政策? (26)

40.贫困人口参合(保)后,新农合门诊补偿标准是多少? (26)

41.贫困人口参合(保)后,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是多少? (26)

42.贫困参合人口大病报销政策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26)

43.哪些情形不属于新农合报销的范围? (27)

44.哪些情形可获得医疗救助? (28)

45.可获得医疗扶助的条件是什么? (28)

46.贫困人员参合后,患重大疾病可获得哪些优惠补偿政策? (28)

47.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对象是什么? (29)

48.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范围是什么? (29)

49.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29)

50.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的对象和病种范围是什么? (29)

51.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病种救助比例是多少? (30)

52.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可享受哪些惠民便民服务? (30)

社会保障兜底及社会救助

53.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多少? (31)

54.哪些是社会保障兜底的对象? (31)

5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31)

56.申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条件? (31)

57.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31)

58.特困户(五保)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32)

59.特困户(五保)向政府申请生活保障的程序是什么? (32)

6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及标准是多少? (32)

6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及标准是多少? (32)

62.残疾人申领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33)

63.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33)

64.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政策是什么? (33)

65.农村孤儿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33)

66.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的发放方式是什么? (33)

67. 哪些人员是特殊困难补助金的资助对象? (33)

68. 医疗救助的范围是什么? (33)

69. 哪些人员是教育救助的资助对象? (33)

70. 哪些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34)

71. 申请临时救助的标准及程序是什么? (34)

72.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程序是什么? (34)

73.困难残疾人如何申领生活补贴? (34)

74.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是什么? (35)

7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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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

76.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35)

77.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35)

78.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程序是什么? (36)

79.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的标准是多少? (36)

8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有哪些? (36)

81.农村危房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36)

82.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36)

8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拨付方式是什么? (36)

84.农村住房“三改”的参考面积及补助资金是多少? (36)

85.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标准是什么? (37)

86.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的分类及标准是什么? (37)

易地扶贫搬迁

87.易地扶贫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37)

88.易地扶贫搬迁有哪些安置方式? (38)

89.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识别程序是什么? (38)

90.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标准及补助标准是多少? (38)

91.易地扶贫搬迁中“五个三”具体指的是什么? (38)

92.如何统筹安排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就学就医? (39)

93.如何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的就业能力? (39)

94.如何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 (39)

95.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有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如何处理? (39)

96.易地扶贫搬迁后旧房如何处理? (40)

生态补偿扶贫

97.目前造林补助标准是多少? (40)

98.目前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40)

9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多少? (40)

100.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40)

101.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40)

102.林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扶持对象、使用范围及支持方式和补助(贴息)标准是什么?..41 103.申请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41)

基础设施建设

104.利用扶贫资金资助不需要实行招标投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什么? (42)

105.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42)

106.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主要任务是什么? (42)

107.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工作模式是什么? (42)

108.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是什么? (42)

109.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如何支付? (43)

11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项目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43)

111.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项目的申办流程是什么?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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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县乡道改造项目享受的对象、标准及申办程序是什么? (43)

113.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有哪些要求? (43)

114.农家书屋工程的享受标准及申办流程分别是什么? (44)

115.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流程是什么? (44)

116.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享受对象、标准及发放程序是什么? (44)

117.农村文化产业“三个一工程”的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流程是什么? (44)

118.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基本建设是什么? (45)

119.乡镇公共体育均等化服务的享受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45)

产业和就业扶贫

120.如何在贫困地区选好选准产业? (45)

121.家禽产业发展有哪些扶持政策? (46)

122.食用菌产业发展有哪些扶持政策? (46)

123.蔬菜产业发展有哪些支持政策? (47)

124.贵州省将重点培育哪些中药材优势品种? (47)

125.景区带动旅游扶贫有哪些切实举措? (47)

126.如何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助推脱贫? (47)

127.十三五期间,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创建多少个精品旅游景区或国家4A级旅游景区? (48)

128.旅游扶贫增收方式的“九种渠道”是什么? (48)

129. 在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中,如何大力扶持移民村产业发展? (48)

130.村级集体经济如何补齐短板? (48)

131. 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49)

132. 关于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有哪些政策支持? (49)

133.到贫困地区兴办扶贫开发项目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49)

134.如何培育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新型经营主体? (49)

135.在实施产业扶贫中,如何创新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 (50)

136.在大力发展扶贫产业中,如何充分利用好贫困村、贫困户“手中”的资源? (50)

137.申请“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50)

138.“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是什么? (51)

139.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社会保险补贴? (51)

140.哪些可以作为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 (51)

141.申报扶贫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51)

142. 如何有效管理扶贫项目? (51)

143. 脱贫攻坚扶贫项目如何公示? (52)

144.扶贫项目应当如何验收及管护? (52)

145.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的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程序是什么? (52)

146.农民工创业小额贷款的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流程是什么? (52)

147.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的对象是哪些? (53)

148.残疾人创业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53)

149.生态护林员的选聘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53)

150.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54)

财政专项资金扶贫

151.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哪些?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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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哪些方面? (54)

15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制度是什么? (55)

156. 如何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公示? (55)

157.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有哪些要求? (56)

158.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56)

159.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得用于哪些方面? (56)

产业基金扶贫

160.什么是“产业基金”? (56)

161.脱贫攻坚产业基金总规模有多少? (56)

162. 脱贫攻坚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是什么? (56)

163.脱贫攻坚产业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什么? (57)

164.对脱贫攻坚产业基金的受资企业有哪些基本要求? (57)

165.如何管理脱贫攻坚产业基金? (57)

166.脱贫攻产业基金不得从事哪些业务? (57)

167.脱贫攻坚产业基金有哪些退出方式? (57)

金融扶贫

168.金融扶贫的对象有哪些? (58)

169.金融扶贫的范围是什么? (58)

170. 扶贫再贷款的发放对象是什么? (58)

171.精准扶贫“特惠贷”的对象是什么? (58)

172.精准扶贫“特惠贷”的方式是什么? (58)

173.精准扶贫“特惠贷”的用途是什么? (58)

174.精准扶贫“特惠贷”的办理机构及流程是什么? (58)

175.申请精准扶贫“特惠贷”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58)

176.贫困户子女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59)

177.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标准及期限是什么? (59)

178.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59)

17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享受对象及办理程序是什么? (59)

180.如何办理“黔微贷”? (60)

181.贫困户参保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是什么? (61)

182.农房保险的享受对象、标准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61)

183.贫困户特色优势农产品如何投保和理赔? (61)

深度贫困地区扶贫

184.2017年8月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后,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哪些主要规范性文件? (62)

185.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哪些政策举措? (63)

186.少数民族地区培训农村贫困妇女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64)

187.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如何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64)

188.如何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 (64)

189.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有哪些要求? (64)

190.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哪些要求? (65)

191.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如何进行产业扶持?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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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有哪些要求? (65)

193.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优先安排哪些项目? (65)

194.在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中,推进产业发展有哪些优惠政策? (66)

195.如何精准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员培训? (66)

党建扶贫

196.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从哪些人员中选派? (67)

197.如何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管理? (67)

198.如何运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暗访督查成果? (68)

199.哪些情形下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任期内可以申请调整? .. 68199.哪些情形下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任期内可以申请调整? (68)

200.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如何执行请销假制度? (68)

201.如何从严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责任? (69)

202.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如何考核? ...... 69202.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如何考核?. (69)

203.第一书记的保障激励措施有哪些? ...................... 70203.第一书记的保障激励措施有哪些? (70)

204.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严格实行“教育整改”情形有哪些? (70)

205.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711)

206.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组)应直报速报哪些突发事件? (71)

207.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 72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72)

208.在调整后的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中,东部地区与贵州的结对情况是什么?...72208.在调整后的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中,东部地区与贵州的结对情况是什么?. (72)

209.党建扶贫中如何用好考核“指挥棒”? (722)

210.如何把贫困村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722)

211.如何精准选派精兵强将驻贫困村开展帮扶? (733)

212.提高贫困地区基层保障水平有哪些措施? (743)

213.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哪些措施? (744)

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及问责

214.贵州省脱贫攻坚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督查? (75)

215.脱贫攻坚工作主要督查哪些内容? (75)

216.东西部扶贫协作西部考核评价指标是什么? .. 75216.东西部扶贫协作西部考核评价指标是什么? (75)

217.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的脱贫攻坚工作如何考核? (76)

218.哪些市、县是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对象? ...... 76218.哪些市、县是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对象?. (76)

219.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考核权重及指标内容是什么? (766)

220.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方式是什么? (766)

221.脱贫攻坚工作有哪些激励机制? (766)

222.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哪些情形将会被问责? (766)

22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哪些是被问责的对象? (777)

二、附录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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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脱贫攻坚政策名词解释 (78)

1.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 (78)

2.两不愁三保障 (78)

3.两有户 (78)

4.两因户 (78)

5.两无户 (78)

6.两缺户 (78)

7.精准扶贫“两个所有” (78)

8.精准扶贫“两个不掉队” (78)

9.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79)

10.贵州扶贫开发“3885” (79)

11.三带 (79)

12.三支一扶 (799)

13.“三支队伍”建设 (799)

14.扶贫开发“四问” (799)

15.四个切实 (79)

16.四本台账 (79)

17.四个扶出 (79)

18.四个聚焦 (80)

19.五个一批 (80)

20.“五级书记”抓扶贫 (80)

21.“5321”结对帮扶 (80)

22.五张图 (80)

23.五包 (80)

24.六个精准 (80)

25.六个小康建设 (80)

26.六个到村到户 (80)

27.扶贫开发“六个平台” (80)

28.六主 (81)

附录2: 2016年贵州省脱贫攻坚基数 (81)

附录3:2016年全省县(市、区)贫困发生率分布情况 (82)

附录4:贵州省2016年52个非深度贫困县基本情况 (84)

附录5:贵州省2016年深度贫困地区基本情况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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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精准识别、退出及专项评估检查

1.扶贫对象具体包括哪些?

答:(1)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2)贫困户。

2.贫困户分为哪几类?

答:(1)一般贫困户;(2)低保贫困户;(3)五保贫困户。

3.什么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入户调查“六看法”?

答:(1)一看房;(2)二看衣和粮;(3)三看劳动力强不强;(4)四看家里有没有读书郎;(5)五看家庭收入稳不稳;(6)六看邻里群众认不认。

4.农民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

答:农民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5.什么是不能精准别识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四有人员”?

答:(1)有小轿车的家庭;(2)有商品房的家庭;(3)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庭;(4)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

6.贫困户识别“一申请、一比对、一评议、两公示、一公告”指的是什么?

答:(1)一申请:农户写申请,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2)一比对:从申请评议的贫困户中比对是否存在“四有人员”;(3)一评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4)两公示:村、镇两级公示;(5)一公告:县级公告。

7.如何精准识别贫困户?

答:((1)入户调查农户年度总收入、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2)看农户是否达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安全住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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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精准扶贫“四看法”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对农户进行综合评估。

8.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

答:农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以下,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按照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

9.精准识别贫困户的程序是什么?

农户申请→一比对→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

错)→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县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签字确认→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

10.扶贫对象脱贫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1)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①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②达到“两不愁、三保障”;③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

(2)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且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3)贫困乡镇退出标准: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进行奖励的意见》(黔党办发〔2011〕1)规定执行,贫困乡(镇)“摘帽”继续执行省定标准。

(4)贫困县退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规定执行。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11.扶贫对象脱贫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答:(1)贫困户退出程序:

村民小组提名→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签字确认→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标识脱贫。

(2)贫困村退出程序:

贫困村申请→乡镇审批→县级核准→签字确认→省市级备案。

(3)贫困乡镇退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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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申请→县级审核认定→市(州)核查→省备案。

(4)贫困县退出程序:

县级申请→市(州)初审→省核查→国家评估检查。

12.什么是“八不能脱贫”?

答:(1)住危房或新建、改建房屋没有达到入住条件的不能退;

(2)没有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不能退;

(3)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学生的不能退;

(4)易地扶贫搬迁未入住的不能退;

(5)没有解决安全饮水的不能退;

(6)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达标但因灾、因学、因病等仍然处于困难

状况的不能退;

(7)当年进入建档立卡系统的当年不能退;

(8)没有帮扶措施的不能退。

13.什么是国家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工作“八看法”?

答:(1)一看扶贫政策是否宣传到位,贫困户知晓率如何;

(2)二看贫困户识别是否精准,线上线下资料是否一致;

(3)三看帮扶措施是否按照“一户一策、因户施策”落实;

(4)四看贫困户退出是否精准,是否符合“八个不能脱贫”标准;

(5)五看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如何,是否认可;

(6)六看扶贫产业成效如何,是否精准推进;

(7)七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否精准,是否落实补助奖励政策,是否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

(8)八看贫困户生产生活环境是否整洁干净。

14.“三率一度”的测算方法是什么?

答:(1)综合贫困发生率(﹤3%),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占申请退出贫困县的2014年农村户籍人口的比重。

(2)贫困人口漏评率(﹤2%)=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抽查村未建档立卡的农业户籍人口数×100%;

(3)脱贫人口错退率(﹤2%)=抽样错退人口数÷抽查脱贫人口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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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群众认可度(≥90%)=调查户中认可人数÷调查总人数×100%。

15.贫困县退出申请专项评估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答:省级扶贫领导小组核查→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省级扶贫领导小组审定→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专项评估检查。

16. 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的步骤是什么?

答:省级报告审核→实地评估检查→综合评议及结果运用。

17.评估检查工作组对各省区市贫困县退出情况报告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审查退出程序;(2)核查贫困发生率。

18. 评估检查工作组实地评估检查采取哪些方式?

答:(1)抽样调查;(2)重点抽查;(3)村组普查;(4)座谈访谈。

教育精准扶贫

19.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对象是哪些?

答:(1)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就读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0.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可以享受哪些教育资助政策?

答:(1)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 ”:

①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

②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③免(补助) 学费(760元/生·年) ;

④免(补助) 教科书费(400元/生·年);

⑤免(补助) 住宿费(500元/生·年) 。

(2) 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 ”:

①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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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一、二年级学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③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 ;

④免(补助) 教科书费(400元/生·年);

⑤免(补助) 住宿费(500元/生·年) 。

2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院校,可以享受哪些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答:(1)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 ;

(2)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3)免(补助) 学费(本科学生标准为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学生标准为3500元/生·年) 。

22.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审核程序是什么?

答:(1)省内学校就读:县级扶贫部门通知学生→开学报名时,学生按规定标准免除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入学→扶贫部门确认资助对象→学校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

(2)省外学校就读:县级扶贫部门通知学生→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技工类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确认资助对象→通过涉农“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资助资金。

23.“泛海助学行动计划”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1)资助对象

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录取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每名受助学生人民币5000元。

(3)申请程序

①就学地与户籍地一致的,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

②就学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向户籍地县(市、区、特区)党委统战部提交申请。

24.“雨露计划?圆梦行动” 资助标准、对象及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1)资助标准:每名4000元(2016年标准)。

(2)资助对象:通过当年高考被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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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程序:申请人到学校或乡(镇)扶贫工作站办理。

25.申请“雨露计划?圆梦行动” 资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登记卡;(2)《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4)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5)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

26.“雨露计划?助学工程”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方式是什么?

答:(1)资助对象

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1年以上预备制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

(2)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

(3)申请方式

通过互联网申请(http://www.wendangku.net/doc/4a74cf91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e4.html/)或通过手机APP进行申请。

27.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生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免除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2)向所有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3)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4)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向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28.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对象、标准及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1)补助对象

①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②父母双亡生活家庭困难的学生;

③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

④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生活的学生;

⑤农村因病致贫家庭的学生;

⑥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的学生。

(2)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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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3)申请程序

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评审组评审→公示拟定补助名单→审核确定补助名单→发放补助。

29.农村贫困妇女“雨露计划?‘三女’”培育行动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实施“雨露计划?‘持家女’培育”工程,对参加培训的村妇代会主任、妇女致富带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妇女,扶贫部门给予每人普训补助1000元,骨干培训补助2500元。

(2)实施“雨露计划?‘家政女’培育”工程,对参加培训的新生劳动力、中高职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生态移民搬迁和进城务工妇女,扶贫部门给予每人普训补助1000元,骨干培训补助2500元。

(3)实施“雨露计划?‘锦绣女’培育”工程,对参加培训的民族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妇女,扶贫部门给予每人普训补助1000元,“绣娘”骨干补助2500元。

30.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人培养”行动的项目及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实施“雨露计划?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每个贫困村培训5名以上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扶贫部门给予每人补助2500元;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培训,省级农业部门给予每人补助1000元。

(2)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训,团省委给予每人补助500元。

31.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行动的项目及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助基础上,扶贫部门对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给予每人300元补助。开展创业培训,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人补助1000元基础上,扶贫部门对其中农村“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给予每人300元补助。

(3)开展“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扶贫部门对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每人1500元的生活补助。

(4)开展“雨露计划?三位一体培训”,对招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省内各类市场主体,扶贫部门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岗前培训补助。

(5)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免费参加培训且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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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给予生活补助费40元。

32.贫困人口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扶贫部门给予每人补助100元。

医疗健康扶贫

33.贵州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如何补齐人才短板?

答:(1)3年内为省内三级医院培养200名以上技术和管理骨干。

(2)3年内每年招收1000名临床医学等基层急需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

(3)3年内每年招收6000名基层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2017年中专学历教育覆盖所有未取得中专学历的在岗村医;2018年县级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超过95%、乡级超过85%,45岁以下执业医师力争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每年对全省所有1602名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开展不少于5天40个学时、1602名骨干人员开展不少于30天240个学时和所有在岗村医开展不少于10天80个学时的免费轮训。

34.贵州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如何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

答:(1)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引才奖励基金支持各地引进急需人才,3年培养引进副主任医师等专业技术人才2000名。

(2)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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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

(3)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4)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35.农村医疗救助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

(2)农村低保对象;

(3)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4)农村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5)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8)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9)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80岁以上老年人;

(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36.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

答:(1)扶贫部门: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

(2)民政部门: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80岁以上老年人。(3)卫生计生部门:认定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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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办理医疗救助的流程是什么?

答:(1)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含省外直补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流程:

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2)省外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补偿流程:

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38.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可享受哪四重医疗保障政策?

答:(1)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2)大病保险;(3)医疗救助;(4)医疗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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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贫困人口参合(保)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1)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参加新农合,民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资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资助;

(3)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由民政予以全额资助;

(4)计生“两户”个人缴纳参合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

(5)由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资助参合以外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特区)政府财政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40.贫困人口参合(保)后,新农合门诊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1)普通门诊报销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2)特殊病种(含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0000元,政策性补偿比例不低于60﹪;

(3)门诊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村乡两级达到65%至95%。

41.贫困人口参合(保)后,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1)起付线:取消县域内住院起付线,取消经转诊县域外住院起付线。

(2)补偿比例: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乡、县、市、省级分别达到85%至95%、75%至85%、65%至80%、60%至70%。

42.贫困参合人口大病报销政策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报销政策

①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0至3000元,各档赔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0%至100%;

②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36种慢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

(2)办理流程

商业保险机构与当地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后由商业保险机构具体承办并理赔。根据各市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执行,部分市州医疗机构试行新农合补偿和大病赔款同步现场减免,患者只需要在医院结算窗口缴纳自负部分即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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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43.哪些情形不属于新农合报销的范围?

答:(1)因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职业病、工伤、车祸等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2)因司法鉴定、劳动鉴定、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戒毒、违反法律法规、冒名顶替住院及国外、港澳台地区、计划生育手术(非医学指征引产、人工流产、上环、取环、结扎手术、人工受孕、输卵管再通术等)、原发性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医疗费。

(3)未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住院除外)。

(4)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

(5)药品类型:零售药店购药,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以外的药品以及《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明确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6)服务项目类:①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取暖(降温)费、电视费、电话费、损坏公物赔偿费、生活服务费等;②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费、诊断建议书费等;③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上门服务费、自请特别护理费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7)非必须检查及非疾病治疗项目类:①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的特殊检查项目;②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如单眼皮改双眼皮、验光配镜、装配义眼、厚唇变薄唇、矫治口吃、斜视、“O”形腿、“X”形腿、视力矫正、洁齿、镶牙、色斑牙、牙正畸、假牙、正颌、隆鼻、鼻畸形矫正、酒窝再造、除皱、脱毛、隆乳、脂肪抽吸、变性、雀斑、粉刺、痤疮、疤痕、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白发、脱痣、穿耳、平疣、按摩等;③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围产期保健外)等项目;④各种医疗咨询(如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健康咨询、疾病咨询)、医疗鉴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伤残鉴定、亲子鉴定、司法鉴定)等项目。

(8)各医用材料类:①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②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③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过基本医疗保险限价规定两倍以上部分。

(9)治疗项目类: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②除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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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②气功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暗示疗法与诱导疗法(不含精神病、癔病)、磁疗等。

(10)各种科研性、临床实验性诊疗项目。

44.哪些情形可获得医疗救助?

答:(1)民政医疗救助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

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障碍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在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③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经申请认定,在年救助金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

(2)计生医疗救助

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参合(保)成员减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由卫生计生部门的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支付。

45.可获得医疗扶助的条件是什么?

答: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基本生活的,进行专项扶助,确保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在90%以上。

46.贫困人员参合后,患重大疾病可获得哪些优惠补偿政策?

答:(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尿道下裂、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医疗费用定额范围内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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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末期肾病定额范围内保险90﹪;

(3)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血友病B、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儿童苯丙酮尿症等24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病种限定费用的80%。

47.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对象是什么?

答:(1)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2)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疾病的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

48.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范围是什么?

答: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49.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为80%,民政医疗救助20%。

(2)终末期肾病:实施年度按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90%,民政医疗救助10%。

(3)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根据治疗方式,分别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和按病种限额付费,定额或限额费用内,新农合报销比例80%,民政医疗救助10%(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后,直接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不受目录限制,报销剩余费用。

50.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的对象和病种范围是什么?

答:(1)对象: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等36种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病种范围: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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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痴呆、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尘肺、高血压(II、III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癌、肝癌、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共36种慢性病(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疗周期内的除外)。

51.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病种救助比例是多少?

答:(1)基本医疗保险

①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按参合地住院封顶线标准执行,补偿比例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执行;

②取消县域内住院起付线,降低并逐步取消经转诊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封顶线按参合地市、州住院封顶线标准执行;

③省、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以上百分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5个以上百分点。

(2)大病医疗保险

①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费用一并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起付线不高于30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

②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以上百分点。

(3)医疗救助:按现行救助政策执行。

(4)医疗扶助

①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扶助比例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70﹪,县级公立医院不低于65﹪,市(州)级公立医院不低于55﹪,省级公立医院不低于50﹪执行;进口药品可按以上标准下浮20﹪执行。目录外药品扶助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0元。

②自费医药费用扶助。确保其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1000元、市级公立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公立医院不超过5000元。

52.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可享受哪些惠民便民服务?

答:(1)先诊疗后付费;(2)“一站式”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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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兜底及社会救助

53.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多少?

答:(1)第一档:贵阳市除南明区和云岩区以外的8个县(市、区)、贵安新区,3840元/年;

(2)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3612元/年;

(3)第三档:其他县,3528元/年。

54.哪些是社会保障兜底的对象?

答:(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2)特困户(五保)家庭: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3)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5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公示→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初审、入户抽查

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公布。

56.申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条件?

答:(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57.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1)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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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3)收入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③其他有关收入的证明。

58.特困户(五保)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办理丧葬事宜。

59.特困户(五保)向政府申请生活保障的程序是什么?

答: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

6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及标准是多少?

答:(1)对象:贵州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标准: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

6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及标准是多少?

答:(1)对象:具有贵州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2)标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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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残疾人申领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残疾人提交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民政部门审定→县民政部委托乡(镇)、村(居)公示→县民政部会同县级残联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63.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享受12年的免费教育。

64.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1)年满80岁未满90岁(包括80岁)的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

(2)年满90岁未满100岁(包括90岁)的每月发放70元的生活补贴;

(3)年满100岁(包括100岁)的每月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

65.农村孤儿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

(2)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

66.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的发放方式是什么?

答:(1)社会散居孤儿:由县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划到个人账户;

(2)集中供养孤儿:直接划拨到县儿童福利院账户上,由儿童福利院统一管理使用。

67. 哪些人员是特殊困难补助金的资助对象?

答:(1)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2)重度残疾人;(3)重病患者;(4)在校学生:(5)失地农民;(6)独生子女家庭成员;(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纯女户家庭成员;(8)单亲家庭成员。

68. 医疗救助的范围是什么?

答:(1)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69. 哪些人员是教育救助的资助对象?

答:(1)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

(2)在贵州省行政区域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

(3)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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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哪些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1)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71. 申请临时救助的标准及程序是什么?

答:(1)救助标准:临时救助的标准由市(州)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救助对象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情况、困难类型、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期限,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类分档确定、公布。原则上保障家庭对象1至6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对象突发特殊困难至获得家庭支持前期间的基本生活。

(2)申办流程:

①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②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③情况紧急的,可采取后置审批的方式救助,先予以救助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72.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程序是什么?

答: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申请→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调查核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

73.困难残疾人如何申领生活补贴?

答:本人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示和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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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是什么?

答:(1)护理补贴标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元。

(2)申办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示和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

7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答:(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2)同时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和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护理津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领取其中一类生活、护理津补贴;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5)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

76.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户主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户主为当地户籍(原农业户口),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住房在城镇规划区外;

(3)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村困难家庭。

77.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拥有安全住房的;

(2)无房户;

(3)同一户籍内,其他家庭人员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

(4)已列入或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

(5)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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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经遗弃的危房。

78.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程序是什么?

答:危房户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批准成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79.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的标准是多少?

答:(1)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

(2)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但不得低于13平方米。

8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1)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2)困难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水平的农村困难户。

81.农村危房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答:(1)一级: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

(2)二级:局部危险——仅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3)三级:有危险点——要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82.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4 类重点对象:一级危房每户补助35000元,二级危房每户补助15000元,三级危房每户补助10000元;

(2)非4 类重点对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两级统筹组织实施。

8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拨付方式是什么?

答:补助资金在验收后10 日内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危改户。

84.农村住房“三改”的参考面积及补助资金是多少?

答:(1)参考面积:①改厨——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②改厕——使用面积不低于2.25平方米,不大于4平方米;③改圈——使用面积不低于9平方米。

(2)补助资金:由省财政依据对各地测算的审核结果,整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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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项目资金落实到县。

85.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标准是什么?

答:(1)人饮水基本安全;(2)人畜分居;(3)卫生厕所普及率高;(4)人畜粪便暴露现象;(5)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6)农户具有通风、采光和保温等功能的安全住房。

86.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的分类及标准是什么?

答:(1)保障基本示范村。应改建或新建基本生活设施,实现3个基本保障:

①有基本安全保障;②有基本生活保障;③有基本卫生保障。

(2)环境整治示范村。应已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取得3方面成效:①污染有效控制;②公共环境整洁;③管理规范有序。

(3)美丽宜居示范村。应达到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易地扶贫搬迁

87.易地扶贫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答:(1)前提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条件

①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其中重点是深度贫困村。

②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③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

④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⑤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域。

(3)搬迁家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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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对象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农业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③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按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途径统筹解决);

④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

⑤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

88.易地扶贫搬迁有哪些安置方式?

答:(1)城镇化集中安置; (2)跨县市安置。

89.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识别程序是什么?

答:选定搬迁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乡(镇)政府复核公示→县(市、区、特区)初审→市(州)审批→省抽查确认。

90.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标准及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建设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补助标准: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

②鳏寡孤独残(“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投资概算按人均2万元控制。

91.易地扶贫搬迁中“五个三”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1)统筹好迁出地和迁入地资源,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

(2)衔接好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三类保障”;

(3)做好就学、就业、就医“三个就”;

(4)建好安置区惠民经营性公司、家庭农场、公共服务站“三个场所”;

(5)立足集体经营、社区管理、群众动员,注重建立和用活“三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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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如何统筹安排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就学就医?

答:(1)贫困户搬迁后继续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政策;所涉免费(补助)项目不允许先收后返。

(2)合理配置安置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站所,为搬迁群众建立健康信息档案,为患病搬迁群众建立医疗精准扶贫救助档案和治疗方案,建立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县级以上医院医务骨干到安置区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在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搬迁群众开设医疗“绿色通道”。

93.如何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的就业能力?

答:安置区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学的,可在当地职业院校免费享受三年职业技能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

94.如何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

答:(1)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易地扶贫搬迁修建或购置的房产不作为纳入迁入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条件。

(2)搬迁到城镇区域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迁入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特殊困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其按迁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按规定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4)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有效帮助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享受基本医疗救助保障。

95.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有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如何处理?

答:(1)对承包耕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做好山林地的权属界定;实施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

(2)对有流转价值的承包地、山林地,引导组织搬迁群众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流转经营,一时难以流转的,可由县级国有经营实体按保底价收储流转或统一打包开发经营;不能耕种的承包地实施退耕还林,搬迁群众因地享有的涉林政策性补贴不变。

(3)将搬迁户应享有的政策性惠农补助资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折股量化给搬迁户,让搬迁户按股分享经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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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易地扶贫搬迁后旧房如何处理?

答:(1)搬迁后,搬迁户要按照签订的搬迁及旧房拆除复垦协议拆除旧房,由政府组织宅基地复垦,其后形成的土地分类确权颁证给搬迁户;

(2)旧房拆除过渡期不超过一年。

生态补偿扶贫

97.目前造林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人工造林补助为500元/亩;(2)封山育林补助为100元/亩。

98.目前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1)2017年开始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分三次下达:第一年9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2)退耕还草补助800元/亩,分两次下达:第一年500元/亩(其中种苗草费120元),第三年300元/亩。

9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1)现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权属为国有的每年每亩10元,集体和个人为每年每亩15元。

(2)现行非天然林保工程区地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8

元(全额兑现给林权所有者)。

100.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一级国家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范围内的国有林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20元;其它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00 元。

(3)2017年贵州省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间伐、补植及综合抚育措施200元/亩,割灌除草120元/亩;低产低效林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101.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1)征增值税:农民生产的符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免税范围的林下经济产品。

(2)免征增值税:林业专业合作社向本合作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3)免征印花税:林业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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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4)免征营业税:发展林下经济过程中的林业机耕、排灌、有害生物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陆生野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

(5)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事业单位在林下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6)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发展林下经济的纳税人建设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

(7)免征契税:发展林下经济的纳税人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林、牧业生产。

(8)免征或者减半征收契税:发展林下经济的企业办理土地、房屋权属手续。

(9)减免车辆道路通行费:运输鲜活林下经济产品。

102.林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扶持对象、使用范围及支持方式和补助(贴息)标准是什么?

答:(1)扶持对象

贵州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林业经济组织。

(2)使用范围及支持方式

①林产品精深加工和林区“三剩物”开发利用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②花卉及观赏苗木培育、森林蔬菜等特色产业基地项目,采取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

②林业产业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项目,采取补助方式;

③林业产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采取补助方式。

(3)补助(贴息)标准

①原则上单个项目或单个企业贴息标准为10万元至50万元。

②原则上单个项目或单个企业补助标准为10万元至100万元。

103.申请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在贵州省境内依法设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符合国家和贵州省制定的相关产业政策;

(3)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强,产品质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

(5)管理科学规范,经济效益显著,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

(6)符合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

基础设施建设

104.利用扶贫资金资助不需要实行招标投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什么?

答:利用扶贫资金在贫困村实施的200万元以下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但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且在本村范围内公示。

105.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1)优先实施国家和“678”网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在建935公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抓紧开工建设国高都匀至安顺等21个1638公里项目。

(2)加快实施新增的省际通道、市(州)绕城和放射线、重要通道扩容项目;加快实施印江至秀山通道扩容项目(10个772公里)。

(3)大力实施剑河至黎平等其他地方高速公路项目22个1656公里。

106.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体系;

(2)建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

(3)建立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体系;

(4)建立农村运输服务体系;

(5)完善农村公路政策体系;

(6)完善示范考核评价体系。

107.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工作模式是什么?

答: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由社会资本的法人承担项目的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服务工作。

108.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是什么?

答:由社会资本承担全省2.35万公里农村公路的建设任务,其中:

(1)县乡道改造2754公里,按照三、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建设;

(2)通村沥青(水泥)路5377公里,按照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5.5米及以上)标准建设;

(3)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15369公里,按照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4.5米及以上)标准建设。

109.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如何支付?

答:(1)纳入国家正式计划的项目对应的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

(2)提前实施项目对应的中央资金待国家计划下达后及时拨付到位;

(3)地方投入建设资金及5年项目养护资金原则上在项目养护期内分年度按比例支付。

11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项目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1)未纳入“集连特”地区,也不属于“少边穷”的18个县(市、区),具体包括: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小河、开阳、息烽、修文、清镇、钟山、红花岗、汇川、遵义、绥阳、余庆、仁怀、金沙。享受标准:“十三五”期为45万/公里。

(2)未纳入“集连特”地区,但属于“少边穷”的5个县(市),具体包括:盘县、兴义、凯里、都匀、福泉。享受标准:“十三五”期为60万元/公里。

(3)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在的65个县(市、区)。享受标准:“十三五”期,按贫困程度分为70万元/公里、65万元/公里、60万元/公里。

111.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项目的申办流程是什么?

答: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编制项目明细→市(州、地)交通运输局上报→省公路局审核→省交通运输厅上报→国家交通运输部审批。

112.县乡道改造项目享受的对象、标准及申办程序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少边”所在的70个县(市、区、特区)。

(2)享受标准:“十三五”期为160万元/公里。

(3)申办流程: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切块资金规模,编制项目明细→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审核→省交通运输厅→国家交通运输部。

113.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1)30户以上村民组通组公路路基宽度不得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得小于3.5米,错车道每公里不得少于3处;

(2)路面优先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小于15厘米,混凝土强度不

得低于C25;

(3)路面采用沥青表处的,厚度不得小于4厘米;

(4)在陡坡、急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同步规划建设安防设施;

(5)具备条件的路段,可配套建设观景台等服务设施。

114.农家书屋工程的享受标准及申办流程分别是什么?

答:(1)享受标准

①全省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建设配置标准为20000元。

②每个农家书屋图书一般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并具备满足出版物陈列、借阅、管理的基本条件。

③每个农家书屋每年出版物补充更新标准为2000元,补充图书不少于60种;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充更新数量。

(2)申办流程

新闻出版总署下达各省年度农家书屋建设数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由村委会填制《农家书屋建设申报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市级新闻出版行

政部门复审→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查→新闻出版总署审核。

115.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流程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全省广播电视未通达到20户以下的自然村农村用户。

(2)享受标准:每个自然村4000元。

(3)申办流程:各县报送各地广播电视村村通用户实施计划→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初审→国家审批。

116.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享受对象、标准及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农村群众。

(2)享受标准:每场补助200元。

(3)发放程序:放映完成并经各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补贴。

117.农村文化产业“三个一工程”的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流程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

文化产业示范村、优秀演出团、特色文化产品。

(2)享受标准

颁发证书和授牌,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3)申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村、演出团、文化产品上报材料到各市文化局→市文化局初选→项目评审办公室审核、评审和公示。

118.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基本建设是什么?

答:(1)一个10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

(2)一个9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

(3)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

(4)一个宣传栏;

(5)一套文化器材(包括1套音响和部分乐器);

(6)一套广播器材;

(7)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包括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

119.乡镇公共体育均等化服务的享受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

能无偿提供场地建设土地,并且当地农民群众有积极参加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传统,能够志愿义务投工投劳参加场地平整建设,有部分自筹建设经费,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向本县或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全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2)享受标准

①资助乡镇建设一个有500人左右座位的简易看台,带灯光的标准篮球场、附带四张室外兵乓球台和一套室外健身路径器材;

②资助经费30万元。

产业和就业扶贫

120.如何在贫困地区选好选准产业?

答:(1)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因地制宜;

(2)要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

(3)要按照全产业链理念打造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21.家禽产业发展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1)良种繁育支持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原种场每500万羽规模支持200万元,扩繁场每200万羽支持100万元。

(2)“三品一标”认证奖补

对新增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每个0.5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补。

(3)财政奖励,产业扶贫基金、信贷扶持

①对产销量达到500万羽以上、禽蛋产量达到1万吨以上的地方品种或经营主体,对其品牌建设、经营主体和市场推广给予300万元补助;

②全省建成生态家禽屠宰场17个,省级财政给予每个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③重点打造2~3个家禽深加工企业,省级财政每个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动物疫病防控扶持

①每个乡(镇)聘任3~5名畜牧兽医特岗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由各级财政支付并享受五险一金;

②支持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给予10万元财政补助。

122.食用菌产业发展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1)规模化生产基地扶持

扶持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以50万棒为一个生产单元,300万棒为一个标准化生产基地。规划配备相关生产加工设备及配套的设施,每50万棒投入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00万元。

(2)菌料资源循环利用扶持

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综合利用茶树和经果林修剪枝条等废弃物发展食用菌生产,每年按利用率占20﹪计算,每吨补助200元。

(3)贴息扶持

带动不少于100户贫困户且年生产量达50万袋(2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带动不少于20户贫困户且年产量达5万袋以上(0.3万平方米)的合作社,在扶贫产业资金分配时定向补助,并优先给予扶贫产业基金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

持。

(4)品牌建设扶持

①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给予1万元奖励;

②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的给予3万元奖励;

③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

④获得贵州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

⑤新认定为驰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给予30万元奖励。

123.蔬菜产业发展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对带动不少于50户贫困户且年生产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带动不少于20户贫困户且年生产量400吨以上的合作社,在产业扶贫资金分配时定向补助,并优先给予扶贫产业基金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

124.贵州省将重点培育哪些中药材优势品种?

答:贵州省将重点培育20个中药材优势品种,即天麻、半夏、太子参、丹参、灯盏细辛、何首乌、苦参、桔梗、薏苡、党参、灵芝、矮杆银杏、刺梨、艾纳香、吉祥草、头花蓼、石斛、龙胆草、苦荞、黄精。

125.景区带动旅游扶贫有哪些切实举措?

答:(1)将旅游扶贫工作列入贵州省A级旅游景区管理办法和100个旅游景区考核重点内容,引导全省250家旅游景区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2)从2017年起,全省4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将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挂钩。

126.如何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助推脱贫?

答:(1)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乡村旅游、山地旅游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

(2)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3)加强旅游通道、公共服务设施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咨询、安全保障等服务体系,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开展乡村旅游经营者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和乡村旅游扶贫公益宣传;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旅游经营者和自主开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给予一定的奖励、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其他政策扶持;

(5)建立健全重点景区与贫困村、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

127.十三五期间,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创建多少个精品旅游景区或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答:十三五期间,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每一个县创建1个以上精品旅游景区或国家4A级旅游景区。

128.旅游扶贫增收方式的“九种渠道”是什么?

答:(1)直接到旅游企业务工增加收入;

(2)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增加收入;

(3)直接开办农事体验或旅游活动项目增加收入;

(4)直接出售农副土特产品或手工艺品等增加收入;

(5)直接出租房屋或土地等自有资产增加收入;

(6)将房屋、土地、人力等自有资源折算入股分红;

(7)通过政府、企业低价或无偿提供的停车场、商铺等经营性资产增加收入;

(8)从乡村旅游发展中获得补助收入;

(9)通过乡村旅游发展获得资产增值收入。

129. 在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中,如何大力扶持移民村产业发展?

答:(1)推进贫困移民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挖掘贫困移民村资源和产业优势,重点扶持发展能让贫困移民直接受益的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

(3)鼓励贫困移民以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电子商务进入移民村,支持贫困移民村发展产地直销,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

(4)依托库区独特景观资源,结合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快发展库区观光、休闲、度假等特色旅游;

(5)引导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移民村产业开发,并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起与贫困移民户、合作社之间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6)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投向产业发展项目所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产权归移民村集体所有,也可折股量化给移民户,赋予贫困移民按股分红的权利。

130.村级集体经济如何补齐短板?

答:(1)选准产业发展路子,努力实现一乡一品、一村一特;

(2)全面推行农村“三变”改革,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自然资产确权,鼓励土地等资源有序流转、规模经营;

(3)激活财政投入农村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

股份;

(4)扶持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在金融贷款、技术指导、市场开发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131. 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答:(1)龙头企业具备的条件

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享受贵州省给予的优惠政策。

①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贵州省贫困地区且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

②注册地在贵州省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变更注册地,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

(2)优惠政策的标准

在享受省鼓励民营企业改制上市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132.关于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1)对注册地在贵州省且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奖励400万元;

(2)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奖励350万元;

(3)以上奖励分阶段拨付,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奖励15%,对签署保荐协议并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的奖励25%,上市后奖励剩余60%;

(4)对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33.到贫困地区兴办扶贫开发项目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优先给予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贷款贴息、资金补助、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2)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如何培育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新型经营主体?

答:(1)要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2)支持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途径,带

动贫困户增收,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

(3)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

(4)要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开发农村特色资源,发展产业。

135.在实施产业扶贫中,如何创新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

答:(1)要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可以折价入股。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关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项目中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3)推广订单帮扶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共同开发特色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

136.在大力发展扶贫产业中,如何充分利用好贫困村、贫困户“手中”的资源?

答:(1)探索实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扶贫开发模式,增加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收益;

(2)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发展农业适度经营规模;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贫困村、贫困户参与涉农项目投资入股、委托经营、土地流转提供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法律、经营、道德等风险防控机制,依法保护贫困村、贫困户和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137.申请“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在2012年2月8日之后创办;

(2)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3)企业实际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

(4)带动3人以上人员就业;

(5)企业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未享受过“3个15万元”政策扶持,且在申请扶持时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

(6)不属于禁止扶持范围的微型企业。

138.“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是什么?

答:(1)微型企业实际投资10万元以上,按5万元以内给予投资直接补助;

(2)微型企业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增量部分,给予连续3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税收贡献激励;

(3)微型企业可向省农信社、贵州银行、贵阳银行等承贷机构提出申请,享受“黔微贷”等专项金融产品贷款支持。15万元额度以内的贷款采取信用加保证方式发放,利率上浮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15万元额度以上的贷款,单户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并实行优惠利率。

139.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社会保险补贴?

答:(1)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2)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费的2/3

给予补贴;

(3)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40.哪些可以作为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

答:(1)项目申报单位;

(2)村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3)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专业大户。

141.申报扶贫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答: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扶贫项目库→ 县级扶贫项目管理部门编制及公开公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编制项目申报书→向县级扶贫项目管理部门申报。

142. 如何有效管理扶贫项目?

答:(1)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的立项、设计、实施,应当公开征求受益贫困户的意见。

(2)项目申报单位不得虚构或者伪造扶贫项目,除续建项目外,已批复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向有关部门重复申报。

(3)扶贫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立项批复编制项目

实施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4)扶贫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5)确需变更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除《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143. 脱贫攻坚扶贫项目如何公示?

答:(1)扶贫项目批准立项后,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在10日内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公开项目资金名称等相关信息;

(2)项目实施单位开工建设后10日内建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

144.扶贫项目应当如何验收及管护?

答:(1)扶贫项目验收

①扶贫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竣工项

目进行验收;②验收应当邀请受益贫困户代表参加。

(2)扶贫项目验收后的管护

①建立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②各类资产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变卖扶贫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

145.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的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程序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农民工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

(2)享受标准:①创业补贴——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3500元;②场租补贴——创业经营场所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办流程:创业所在地就业局(中心)具体经办。

146.农民工创业小额贷款的享受对象、标准及申办流程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可为其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担保,货款期限不超过2年。

(2)享受标准:个人最高10万元,企业最高200万元。

(3)申办流程:创业所在地就业中心具体经办。

147.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的对象是哪些?

答:(1)具有贵州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0周岁)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安置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作用符合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要求的残疾人扶贫基地、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等用人单位。

148.残疾人创业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给予10~30万元资金扶持;

(2)市(州)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给予5~20万元资金扶持;

(3)县(市、区、特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给予2~10万元资金扶持;

(4)残疾人家庭从事个体经营、种养殖业和二、三产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所在地县级残联应积极给予0.3~5万元资金扶持;

(5)残疾人个体创业或与其他残疾人合伙创业的,取得银行贷款,但未获得政府其他贷款贴息的,可向省残联申请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贴息标准:残疾人个体创业贷款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7﹪给予贴息;贷款额在1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按5﹪给予贴息。

149.生态护林员的选聘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答:在贵州省三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

(1)选聘条件

①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②年龄18~6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③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选聘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告→贫困人员进行申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考察→乡(镇)政府评定→乡(镇)政府张榜公示→乡(镇)政府与选聘的护林员签订承包协议。

150.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贵州省每年招募2900名左右高校应届毕业生前往基层(主要在乡镇一级)开展1~3年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财政给予必要的补贴;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

财政专项资金扶贫

151.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哪些?

答:(1)按资金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资金和其他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2)按使用方向: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等。

15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包括哪些?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山地特色农业(扶贫)产业发展、冬修水利、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等。

15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哪些方面?

答:(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3)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9)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154.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1)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等;

(2)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贫困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3)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4)增强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对贫困家庭购买农业保险缴纳的保费给予补贴等;

(5)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支持贫困地区使用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或申请政策性扶贫贷款,给予扶贫贷款贴息;

(6)帮助农村扶贫对象解决上不起学的问题,对“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其他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不再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

(7)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此外,贫困县可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筹整合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5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制度是什么?

答:国家和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的项目,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审批权原则下放到县,由县因地制宜安排项目。

156. 如何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公示?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五公告二公示”制度:

(1)项目实施“五公告”

①省级通过门户网站公告;

②村级向乡镇申请项目前向村民公告;

③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要进行公告;

④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要进行公告;

⑤乡镇人民政府在每次报账前要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可报账。

(2)项目验收“二公示”

①县级验收项目前要进行公示;

②县级验收项目后要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通过验收。

157.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有哪些要求?

答:(1)中央和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主要考虑各地户籍农业人口、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分配下达各地;

(2)按照相关规定,分配给贫困县的奖补资金由县统筹整合安排使用;

(3)分配给非贫困县的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用于项目的物资采购价款及其运输费用等,以实物形式补助到项目点,物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158.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1)村内道路;

(2)村内小型水利;

(3)人畜饮用水工程;

(4)需要村民筹资筹劳的电力设施;

(5)公共环卫设施;

(6)村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7)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公益事业建设。

159.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得用于哪些方面?

答:(1)不得用于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

(2)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

(3)不得支付人工工资、发放补贴;

(4)不得购置交通通讯工具等。

产业基金扶贫

160.什么是“产业基金”?

答:“产业基金”是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的简称。

161.脱贫攻坚产业基金总规模有多少?

答:产业基金总规模初设1200亿元,财政性资金和金融机构按15﹪:85﹪比例出资,即:财政性资金出资180亿元,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资1020亿元。

162. 脱贫攻坚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是什么?

答: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林业产业、加工业、农业服务业、农产品流通业、

农业信息化、旅游业、大健康产业、农村互联网产业、能够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等方面。

163.脱贫攻坚产业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什么?

答:贵州省境内注册和纳税,能够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就业、脱贫,经营期限不低于基金投资存续期的法人企业。

164.对脱贫攻坚产业基金的受资企业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1)受资企业应建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2)采取基金投资同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该企业就业人数挂钩、“企业+合作社+农户”、股权合作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

165.如何管理脱贫攻坚产业基金?

答: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分期募资、按需使用的原则,实行限额管理、动态调剂。除贵阳市、贵安新区按切块方式外,其余市(州)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贫困发生率等因素设定投资限额。

166.脱贫攻产业基金不得从事哪些业务?

答:脱贫攻产业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担保、抵押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政权投资基金、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5)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6)跨省投资;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等。

167.脱贫攻坚产业基金有哪些退出方式?

答:(1)协议约定退出:退出方式包括投资收益分红、股权转让、兼并收购、上市及挂牌、资产处置、到期清算等;

(2)清算退出:具体项目投资期满后,由委托企业负责组织退出。

金融扶贫

168.金融扶贫的对象有哪些?

答:(1)建档立卡贫困户;

(2)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

169.金融扶贫的范围是什么?

答:(1)支持从事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物流业、旅游业、服务业、光伏发电、电子商务等致富产业;

(2)支持农户购买农机具、生产资料;

(3)支持贫困农户、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妇女、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技术培训、就业、创业;

(4)支持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建设等。

170. 扶贫再贷款的发放对象是什么?

答:832个贫困县和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区内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171.精准扶贫“特惠贷”的对象是什么?

答:贵州行政管理区域内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172.精准扶贫“特惠贷”的方式是什么?

答: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比照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173.精准扶贫“特惠贷”的用途是什么?

答:(1)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

(2)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

174.精准扶贫“特惠贷”的办理机构及流程是什么?

答:(1)办理机构: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各联社、农商银行。

(2)具体流程:农信社、农商行对贫困农户建档、评级与授信→农户向农信社、农商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办理贷款手续→发放贷款。

175.申请精准扶贫“特惠贷”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1)金融扶贫贷款申请表;

(2)贷款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

(4)贷款申请书;

(5)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176.贫困户子女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1)入学前户籍在贵州省;

(2)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和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77.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标准及期限是什么?

答:(1)标准:本专科(第二学士)学生按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最高不高于8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最高不高于12000元/人/年。

(2)期限:在校期间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助学贷款可延长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178.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 cdb. http://www.wendangku.net/doc/4a74cf91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e4.html)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由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县(区)级资助中心进行贷前审查后签订合同→就读高校录入回执→贷款发放后由支付宝系统一划转学费及住宿费到学校。

17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享受对象及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②返乡创业农民工;

③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刑满释放人员;

⑧网络商户;

⑨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

(2)申请资料

①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员类别证明(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伍证、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等);

④贷款申请书;

⑤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性证件;

⑥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的证明材料;

⑦反担保人身份证;

⑧反担保人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⑨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申请程序

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评→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与审批→办理贷款手续→审核发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180.如何办理“黔微贷”?

答:(1)微型企业客户申请条件

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所创办的项目通过县级微企办审核并被列为“扶持微型企业”;

②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授权委托书;

③注册地及经营在贷款人辖区范围内,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具备还贷能力;

④企业及其投资者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涉黑、涉赌、涉毒的不良记录;

⑤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等客户申请条件

①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所创办的项目通

过县级微企办审核并被列为“扶持微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

③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且用于微型企业生产经营;

④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各行社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涉黑、涉赌、涉毒的不良记录;

⑤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办理流程

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初审→贷款调查→评级授信→贷款审查与

审批→签订贷款合同→落实担保手续→审核发放贷款。

181.贫困户参保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是什么?

答:对于自愿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缴保费,从切块到县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特殊待遇。

182.农房保险的享受对象、标准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享受对象:全省农房居住农户

(2)享受标准:第一保险年度,省级政府为全省符合条件的每户农户提供农房灾害保险基本保额5000元,平均每户保费补助不超过5元;市县两级政府为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每户农户提供基本保额不低于5000元,保费补助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

(3)办理流程:签订保险协议书→保险费支付和收缴→出具保险单→定损理赔→争议处理。

183.贫困户特色优势农产品如何投保和理赔?

答:(1)投保

①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②保险公司在订立险种合同时,制订投保清单,详细列明投保农户的投保信息及赔付范围和标准,并由投保农户或其授权的直系亲属签字确认并缴费相应保费;

③保险公司在收齐农户自缴保费后,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并将保险保险凭证发放到农户手中。

(2)理赔

①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造成部分损失的,应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

②保险公司制作理赔清单,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并在被保险人所在的行政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3天的张榜公示。

③公示结束后,经办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赔款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将保险赔款支付给农户。

深度贫困地区扶贫

184.2017年8月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后,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哪些主要规范性文件?

答:(1)《贵州省发展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2)《贵州省发展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3)《贵州省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4)《贵州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5)《贵州省发展生态家禽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6)《贵州省发展蔬菜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7)《贵州省发展“一县一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8)《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

(9)《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10)《贵州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11)《贵州省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12)《贵州省发展农业大数据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1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14)《贵州省发展中药材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15)《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16)《贵州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185.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1)财政支持

①省级财政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增加深度贫困分配因素和权重,深度贫困地区涉农资金要集中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

②积极向国家争取发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地方债券,加大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

③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和结对县区市联系沟通,帮扶资金优先用于深度贫困地区;

④加大部门资金整合力度,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实施得好支持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政策。

(2)金融支持

①争取国家年度扶贫再贷款规模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每年保持适度增长,确保14个深度贫困县累计60亿元扶贫再贷款限额循环使用;

②优先支持在深度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适度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小额扶贫信贷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含展期);

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据实贴息、据实列支,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低息贷款或贷款贴息支持;

④加大贷款融资力度,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设立融资担保机构,重点为深度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⑤对深度贫困地区扩大农产品保险范围,适度降低保费收费标准。

(3)土地使用政策

①在14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统筹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

②从2017年起,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③足额保障14个深度贫困县所需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实施增减挂钩产生的节余指标优先在全省范围内交易流转,土地级差收益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

186.少数民族地区培训农村贫困妇女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妇女培训计划,省级民族宗教部门给予每人补助150元。

187.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如何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答:(1)2017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66个贫困县(市、区、特区) 全覆盖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2)同时鼓励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自行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3)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前教育儿童在园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

188.如何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

答:(1)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大病的贫困人口实施集中救治,对罹患36种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

(2)不断扩大报销范围、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补偿门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在90﹪以上;

(3)全面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一站式即时结报。

189.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1)从2017年起,用3年时间改造农村危房51.38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25万户左右);

(2)强化规划管控,以行政村为单位,争取到2018年底完成全省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

(3)强化技术服务,科学编制农村住房保障技术指导原则、改厨改厕改圈施工图简易设计范本;

(4)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监管。

190.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1)执行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体制,结合脱贫攻坚农村公路“组组通”三年大决战,按照“通不了就搬、搬不了就通”的原则,以深度贫困地区和自然村组(寨)整体搬迁为重点,进一步排查筛选需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提高搬迁精准度,合理扩大搬迁规模。

(2)进一步规范实施好搬迁项目,加快推广落实“五个三”经验,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

(3)到2019年底,将全省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应搬迁人口全部搬迁入住。

191.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如何进行产业扶持?

答:(1)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二三产业向贫困村深入融合,每村培育形成一个以上有市场、可持续、辐射广的特色产业,实现村村有增收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人均收入大幅增长;

(2)积极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贫困村“三变”改革,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年存量达到5万元以上,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

192.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有哪些要求?

答:(1)培育引进产业扶贫龙头企业,加快解决冷链物流、农业设施等短板,健全科技支持服务体系,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响贵州生态农产品特色优势品牌,强化农产品加工、销售,加强农业大数据开发运用,加大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产业精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2)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挖掘利用好全省农业生产自然空间资源,优化调整农业空间布局结构和产品结构,重点推进蔬菜等短平快优质产业大范围、大规模发展;

(3)加快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推广,提高中高端农产品比重;

(5)加快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

193.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优先安排哪些项目?

答:(1)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

(2)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

(3)优先安排特色产业发展;

(4)优先安排技能培训;

(5)优先安排电子商务发展;

(6)优先安排基层组织建设。

194.在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中,推进产业发展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优先安排特色产业发展

从2016年起,种植养殖发展项目、山地特色产业扶持项目等涉农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以县为单位,在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上要逐年有大幅度增加;到2017年,实现所有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全覆盖,每村培育成熟一个或以上产业发展项目。

(2)优先安排电子商务发展

从2016年起,信息网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到2018年,实现信息网络建设覆盖50﹪以上少数民族贫困村;2020年实现全覆盖,实现有条件的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都有电子商务。

195.如何精准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员培训?

答:(1)培训项目

①就业技能培训: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旅游业、电子商务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用工需求为重点开展5—30天规范化培训;

②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重点围绕食用菌、烟草、中药材、茶叶、果树、反季节蔬菜等种植技术培训和林下土鸡、构树养牛、养羊等特色养殖技术培训及沼气建设技术、农机用具操作和维修等农村实用技术,开展5—15天培训;

③民族特色手工艺培训:重点针对留守妇女,开展刺绣、蜡染、银饰、民族服装服饰、编制等7—20天民族民间手工艺制作培训和55岁以下的扫盲教育;

④技能教育长期培训:在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技能扶贫培训专班,招收16—20岁初高中毕业生,开展3—5年规范化的免费技能学历制教育培训。

(2)培训标准

①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执行;

②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

③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陪人每天200元执行;

④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每人200元补贴;

⑤专项能力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每人100元。

此外,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每人每天的生活补助费40元。

(3)就业补助:政府通过购买就业方式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凡是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助。

党建扶贫

196. 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从哪些人员中选派?

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主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骨干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优秀干部驻村。其中,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县以上单位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

(1)政治素质好,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时事事处处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工作作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不怕吃苦,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3)综合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

(4)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197. 如何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管理?

答: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党)委加强统筹指导。

(1)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

(2)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公因私需离开所驻村的,要严格执行去向通报和请销假制度。

(3)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

(4)派出单位按照“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的要求,做好驻村干部的保障工作,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

198. 如何运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暗访督查成果?

答:省市两级采取交叉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跟踪等方式,督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岗到位。

(1)对驻村期间无故不在岗人员,发现一次的,年终考核和驻村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发现两次的,年终考核和驻村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取消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约谈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处理情况抄报上级组织部门。

(3)发现三次的,年终考核和驻村工作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取消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约谈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实行召回管理,责令派出单位另行选派人员,并对派出单位进行全省通报。

(4)对驻村期间工作不认真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及时调整或召回,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

(5)对违反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并取消其当年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

199. 哪些情形下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任期内可以申请调整?

答: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任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所驻村乡镇党委同意,报派出单位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1)工作调动或自动离职的。

(2)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正常履职的。

(3)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

200.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如何执行请销假制度?

答:第一书记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要完备请假手续。

(1)请假2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

(2)请假3天至10天的,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批,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备案;

(3)请假10天以上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报省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办公室备案。

(4)省直以上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请假3天及以上的,按权限审批后,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抄报省直相关工(党)委,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201. 如何从严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责任?

答:选派单位、各级组织部门、乡镇单位要压实责任、共同发力。

(1)派出单位要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大力支持和保障,对没有落实“全脱钩”要求、擅自安排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两头跑”的,由省直工(党)委或同级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进行整改,并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2)出现第一书记无故不在岗、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约谈市县党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副部长、驻村工作队队长和副队长、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

(3)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承担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监管责任,对存在“包庇”“打掩护”、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由县级组织部门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202.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如何考核?

答:第一书记任职期满,由派出单位会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1)日常考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到位到岗情况、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督促检查,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乡镇党委建立经常性督查机制,并将督查结果定期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2)半年考核。开展半年第一书记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为年度考核提供参考依据。由乡镇党委会同驻村工作分队组织开展第一书记述职。组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结合平时了解和现场述职情况对第一书记进行民主测评。乡镇党委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驻村工作队,适时向派出单位通报。

(3)年底考核。每年年底,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驻村工作队、人事部门、乡镇党委,采取听取第一书记汇报、实地查看核实、组织人员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第一书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表现。

(4)综合评定。按照日常考核占20%,半年考核占30%,年底考核占50%,综合评定第一书记驻村年度考核结果。

(5)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核登记表》反馈给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及

时将《考核登记表》装入干部个人档案。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期满并且综合评定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考核结果等同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驻村考核综合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扣发年度目标绩效奖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203.第一书记的保障激励措施有哪些?

答: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原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派出单位还要做好以下保障工作:

(1)每年每人安排不少于1万元驻村工作经费,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开展工作。

(2)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5元标准据实发放食宿补助费用,每月可报销2次从单位驻地到所驻村的往返公共交通费,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其他公共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核实报销。

(3)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并办理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派出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保障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分管领导,责令整改。

(4)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任职工作期间工作表现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任职期间考核优秀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符合有关规定的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5)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符合有关规定的优先提拔使用。

(6)对连续驻村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派出单位要鼓励和支持,表现突出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要优先提拔使用。

(7)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要破格提拔使用。

204.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严格实行“教育整改”情形有哪些?

答: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严格实行“教育整改”。

(1)在半年述职述评、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2)在各级督查中累计被发现三次不在岗、且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的。

(3)学习贯彻上级政策精神不及时,对村的基本情况不熟悉,工作履职不到

位、工作推动不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较大,满意度测评低于50﹪的。

(4)无正当理由、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每月驻村时间没有达到20天的。

(5)没有民情日记或民情日记弄虚作假的,以及没有考勤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

(6)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管理,因其自身原因与村支两委成员闹不团结,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要求对其进行教育整改的。

(7)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予以纠正,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严重后果的。

(8)对所驻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群访等严重后果的。

(9)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及时报告,同时没有坚守岗位参与处置的。

(10)违规收受基层单位、群众或利益相关人财物,在脱贫攻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过程中谋取私利,或照顾特殊关系人等违纪违规行为。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所驻地作风纪律规定的。

(12)组织及纪检部门收到关于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信函及电话举报,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的。

(13)其他需要进行教育整改的情形。

205. 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具体承担以下帮扶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2)帮助建强基层组织。

(3)帮助抓好产业发展。

(4)帮助落实好扶贫政策。

(5)帮助抓好劳动力就业。

(6)帮助创新基层治理。

(7)帮助为民办事服务。

206.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组)应直报速报哪些突发事件?

答:(1)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

(2)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到敏感人群;

(3)可能演化为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

(4)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的事项;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7.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2)帮助建强基层组织;

(3)帮助推动经济发展;

(4)助推进精准扶贫;

(5)帮助提升治理水平;

(6)帮助为民办事服务。

208.在调整后的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中,东部地区与贵州的结对情况是什么?

答:(1)辽宁省大连市帮扶六盘水市;

(2)上海市帮扶遵义市;

(3)江苏省苏州市帮扶铜仁市;

(4)浙江省杭州市帮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5)浙江省宁波市帮扶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6)山东省青岛市帮扶安顺市;

(7)广东省广州市帮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毕节市。

209.党建扶贫中如何用好考核“指挥棒”?

答:(1)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把党建扶贫作为党委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

(2)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会议,至少听取1次下级党委工作汇报,党委书记至少向上级党委作1次党建述职;

(3)每年对下级党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排名通报,层层传递压力;

(4)认真落实《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干部、识别干部。

210.如何把贫困村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答:(1)省、市、县三级党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带头,组工干部参与,对深度贫困地区所有极贫乡镇和深度贫困村进行全面调研,重点对“两委一队三个人”

(村党支部、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第一书记)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定期跟踪分析。

(2)按照“一好双强”标准(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和打赢攻坚战的需要,对不能胜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及时调整更换;村里没有合适人选的,要从县直单位、乡镇下派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要及时全部调整到位,并建立动态分析研判和调整机制。持续加大对后进村党组织的整顿帮扶力度。

(3)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重从脱贫攻坚一线发展党员,立足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加大培养发展农村党员力度,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后继有人。把优秀农村党员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211.如何精准选派精兵强将驻贫困村开展帮扶?

答:(1)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所有深度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一次精准摸排,对不符合选派要求、作用发挥不好的,要坚决进行调整,确保第一书记必须是县以上单位选派的处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同时,统筹做好所有贫困村的排查和调整工作。

(2)派出单位“一把手”要履职尽责、亲自抓驻村帮扶工作,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帮扶点帮助解决问题,形成“一人驻村、全单位帮扶”的合力。派出单位每年专题研究驻村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派出干部回单位参与其他工作。

(3)省、市(州)两级党委组织部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统筹和督促推进驻村工作。县(市、区)党委每年专题研究驻村工作不少于2次。县乡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管理缺位的要严肃进行问责。

(4)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宣五帮”职责,做到熟悉扶贫政策,熟悉所有贫困户,按一户一策精准制定贫困户帮扶措施、找准脱贫门路。要团结带领村“两委”干部,共同担责、主动履职,扶出好班子、好思路、好机制、好作风、好成效,发挥好尖刀班和战斗员作用。

(5)省、市、县三级党委组织部要围绕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全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组建农业特色专家服务团队,与深度贫困村建立联系机制,开展农技咨询“订单服务”和“集中会诊”活动,定期为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提供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技术攻关等方面咨询会诊,2017年底前要完成第一轮“集中会诊”工作。同时,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

社部门建立乡村人才库,加强联系服务,发挥好本土人才助力脱贫攻坚积极作用。

212.提高贫困地区基层保障水平有哪些措施?

答:(1)按照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要求,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并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可持续增长机制。

(2)对获得1次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次获得县级表彰的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内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

(3)督促各级各单位落实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保险、往返交通费、驻村工作经费、体检、休假等政策待遇。

(4)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深度贫困村活动阵地建设力度,统筹推进乡村“五小”工程建设,为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213.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哪些措施?

答:(1)探索建立鼓励改革、支持创新的容错机制,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要多把基层干部推向前台,“好事”让基层党组织做、“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县(市、区)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要经常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困难、疏导压力、打气鼓劲。

(2)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加强统筹,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因填表报数、迎评迎检、陪会参会等过多而耗费工作时间的问题,让他们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脱贫攻坚上。

(3)从2017年起,提高贫困地区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并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倾斜。同时,提高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以派驻县(市、区)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为单位进行考核,不占派出单位考核指标。

(4)加大激励表彰力度,增加表彰数量,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表彰对象是公务员的,要给予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对象是企事业单位人员、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知识青年的,也要参照公务员标准给予奖励。要加大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

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及问责

214.贵州省脱贫攻坚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督查?

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15.脱贫攻坚工作主要督查哪些内容?

答:(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省委、省政府“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1+10”配套政策文件、“五个一批”、“六个到村到户”、“八个精准”、“十大行动”等政策、措施推进实施情况。

(3)省委、省政府与各市(自治州)党委、政府及省有关部门签订的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分解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工作责任等落实情况。

(4)各地贯彻执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扶贫项目库建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情况。

(5)各地决战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建立、运行及“一把手”亲自抓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6)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口帮扶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以及“第一书记”开展精准帮扶工作情况。

(7)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接参与全省“扶贫云”建设工作和省政府“扶贫专线”转办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各地按照《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规定建立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情况。

216.东西部扶贫协作西部考核评价指标是什么?

答:(1)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到东部调研对接;建立高层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工作。

(2)人才支援:选派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学习;为东部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3)资金支持:整合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比例;管好用好帮扶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4)产业合作:出台落实优惠支持政策或措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数。

(5)劳务协作:提供贫困人口就业意愿和信息;提供就业服务,开展职业培训;帮助贫困人口就业脱贫数。

(6)携手奔小康行动: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东部结对县调研对接;帮扶资金和项目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比例。

217. 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的脱贫攻坚工作如何考核?

答:(1)2016年到2020年期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2)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排序或工作评价,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市、县党委和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差的市、县党委和政府将给予惩戒约束。

218.哪些市、县是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对象?

答:(1)9个市(自治州)党委和政府、贵安新区;

(2)66个贫困县(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6个片区县);

(3)19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贫困县。

219.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考核权重及指标内容是什么?

答:(1)减贫成效: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村出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2)精准识别: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

(3)精准帮扶:考核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4)扶贫资金: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

220.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方式是什么?

答:(1)自查自评;(2)交叉考核;(3)第三方评估;(4)明察暗访。

221.脱贫攻坚工作有哪些激励机制?

答:(1)对通过勤劳致富稳定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成效显著、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以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2)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晋职、晋级、立功、职称评定、评先推优等方面应当给予优先考虑。

(3)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单位评级、经费投入、学科或者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22.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哪些情形将会被问责?

答:(1)违反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贫困退出程序,数据信息登记不真实不全面,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2)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3)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假作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4)严重渎职失职的;

(5)贫困地区没有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工作的;

(6)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

(7)未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建立组织和资金保障机制的;

(8)末执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

(9)干扰、阻碍、不配合脱贫攻坚工作,隐瞒事实真相的;

(10)由于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职,引发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11)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或者对涉贫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的;

(12)在国家对省或者省对市(自治州)、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出现较大问题的;

(13)对群众通过扶贫专线或其他渠道举报,经核实属实的;

(14)纪检、监察、审计和民生监督、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15)其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形。

22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哪些是被问责的对象?

答:承担脱贫攻坚责任的省有关部门和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

二、附录

附录1:脱贫攻坚政策名词解释

1.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

——“1”是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10”是指10个方面政策举措:《扶持生产和就业》、《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力度》、《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全面做好金融服务》、《开展社会保障兜底》、《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

2.两不愁三保障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3.两有户

——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

4.两因户

——因学致贫、因病致贫。

5.两无户

——无力脱贫、无业可扶。

6.两缺户

——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

7.精准扶贫“两个所有”

——到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落实兜底政策;到2020年,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8.精准扶贫“两个不掉队”

——“两个不掉队”就是聚焦所有民族脱贫,不让一个民族掉队;聚焦三片六

山地区脱贫,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9.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33”是“从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减少300万贫困人口”;“66”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8”是到2020年,实现贫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上。

10.贵州扶贫开发“3885”

——三大理念:牢固树立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理念;八个抓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扶贫生态移民、社会保障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财政金融扶贫;八个精准:对象识别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管理精准、退出机制精准、干部选派精准、考核评价精准、督促检查精准;五个保障:注重责任担当、注重政策落实、注重统筹推进、注重手段创新、注重氛围营造。

11.三带

——把分散的、贫困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党带群、强带弱、富带贫,实现抱团发展。

12.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13.“三支队伍”建设

——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

14.扶贫开发“四问”

——一是“扶持谁”、二是“谁来扶”、三是“怎么扶”、四是“如何退”。

15.四个切实

——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才能确保扶贫规划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才能确保扶贫工作事半功倍;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才能确保扶贫工作整体推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才能使扶贫工作稳步发展。

16.四本台账

——脱贫计划、帮扶措施、脱贫成效、工作台账。

17.四个扶出

——一要扶出好班子、二要扶出好思路、三要扶出好机制、四要扶出好作风。

18.四个聚焦

——聚焦落实党的好政策,聚焦动员组织群众,聚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聚焦后进党支部。

19.五个一批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20.“五级书记”抓扶贫

——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五级共抓扶贫。

21.“5321”结对帮扶

——厅级领导帮5户,县级领导帮3户,科级领导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

22.五张图

——县乡村户贫困现状分布图,“五个一批”、“十项行动”脱贫路径任务图,“五主”“五包”帮扶主体责任图,项目资金监管图,县乡村户脱贫退出销号图。

23.五包

——省领导包县、市(州)领导包乡镇、县领导包村、乡镇领导包户、党员干部包人。

24.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安排精准和脱贫成效精准。

25.六个小康建设

——小康路建设;小康水建设;小康房建造;小康电建设;小康讯建设;小康寨建设。

26.六个到村到户

——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27.扶贫开发“六个平台”

——在现有建档立卡数据的基础上,融合各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搭建基础数据平台、脱贫指挥调度平台、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精准扶贫工作巡检平台、资

金项目整合平台、绩效评估工作平台,实现工作绩效评估、任务监督考核、信息服务共享、互动交流参与的大数据云平台。

28.六主

——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附录2: 2016年贵州省脱贫攻坚基数

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附录3:2016年全省县(市、区)贫困发生率分布情况

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手册

附录4:贵州省2016年52个非深度贫困县基本情况

序号县(市、区)

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贫困所属市

(州)

(个)(个)(万人)发生率(﹪)

1 镇宁县11 114 5.17 14.44 安顺市

2 关岭县11 88 5.17 13.95 安顺市

3 普定县8 98 5.01 10.75 安顺市

4 西秀区9 134 1.81 2.82 安顺市

5 平坝县 5 43 2.22 6.74 安顺市

6 织金县23 333 17.03 9.84 毕节市

7 大方县29 224 14.45 16.96 毕节市

8 七星关区20 282 10.73 9.84 毕节市

9 黔西县13 209 6.83 9.63 毕节市

10 盘县24 281 12.04 11.29 六盘水市

11 六枝特区13 130 5.33 8.76 六盘水市

12 台江县7 93 3.07 21.41 黔东南州

13 三穗县 5 85 3.34 16.71 黔东南州

14 丹寨县 6 96 3.38 21.01 黔东南州

15 锦屏县10 112 4.03 18.61 黔东南州

16 黄平县11 135 6.8 19.05 黔东南州

17 天柱县11 170 6.06 16.82

18 施秉县 5 33 2.49 22.01 黔东南州

19 雷山县8 90 2.44 17.58 黔东南州

20 麻江县7 36 2.45 16.54 黔东南州

21 岑巩县8 68 2.88 15.04 黔东南州

22 黎平县20 249 7.46 16.64 黔东南州

23 镇远县9 57 3.13 18 黔东南州

24 罗甸县19 100 6.88 21.65 黔南州

25 荔波县10 51 2.51 14.8 黔南州

26 长顺县13 39 4.04 16.49 黔南州

27 平塘县15 69 4.71 14.77 黔南州

28 独山县10 74 4.55 14.09 黔南州

29 贵定县9 51 3.46 13.93 黔南州3 0 龙里县 6 74 1.99 9.98 黔南州

31 惠水县13 108 4.22 10.88 黔南州

32 瓮安县10 46 1.25 2.89 黔南州

33 贞丰县10 83 5.12 12.87 黔西南州

34 兴仁县12 78 3.47 8.01 黔西南州

35 普安县11 44 2.89 8.65 黔西南州

36 安龙县9 99 2.74 6.32

37 德江县13 174 6.05 14.23 铜仁市

38 石阡县14 173 4.87 12.18 铜仁市

39 思南县21 279 7.27 11.98 铜仁市

40 印江县13 203 4.29 10.4 铜仁市

41 松桃县23 291 6.59 9.63 铜仁市

42 江口县7 80 1.81 8.46 铜仁市

43 碧江区 6 34 1.3 7.94 铜仁市

44 万山区 6 37 1.08 8.23 铜仁市

45 玉屏县 3 44 1.59 11.92 铜仁市

46 务川县13 67 3.34 7.95 遵义市

47 习水县18 127 4.62 6.79 遵义市

48 道真县11 48 2.29 7.5 遵义市

49 赤水市 6 51 0.65 2.71 遵义市

50 桐梓县9 121 1.71 2.52 遵义市

51 凤冈县9 41 1.04 2.67 遵义市

52 湄潭县 5 64 1.23 2.75 遵义市

附录5:贵州省2016年深度贫困地区基本情况

深度贫困县

极贫乡镇

深度贫困村

序号

县(市、区)

贫困乡镇(个)

贫困村

(个) 贫困人

口(万人) 贫困发

生率(%)

所属

(州) 序号

名称

所属县

(区)

深度贫困村为

贫困发生率20%以

上的贫困村,全省共有2760

个深度贫困

村。

1

水城县

26

182

15.48

18.86

六盘水

市 1

石朝乡 务川自

治县

2

榕江县

16

160

6.85

23.09

黔东南

州 2

营盘乡 水城县 3

从江县

17

300

7.58

23.04

黔东南

州 3

保基乡 盘州市

4

剑河县

9

181

4.93

19.88

黔东南

州 4 简嘎乡 镇宁自

治县

5 三都县 18 14

6 5.99 19.31

黔南州 5 大营镇 紫云自

治县

6

晴隆县

12

56

6.98

23.03

黔西南

州 6 董地乡 纳雍县

7

望谟县

14

103

5.38

17.54

黔西南

州 7 石门乡 威宁自

治县

8 册亨县 12 74 4.1 17.08 黔西南

州 8 河镇乡 赫章县 9 沿河县 19 250 8.15 13.31 铜仁市 9 国荣乡 石阡县 10 正安县 17 90 3.67 7.67 遵义市 10 桶井乡 德江县 11 紫云县 10 92 6.43 17.25 安顺市 11 谷陇镇 黄平县 12

纳雍县

22

245

13.08

15.58

毕节市 12

加勉乡 从江县

1 3 赫章县23 287 11.14 14.6 毕节市13 定威乡榕江县1 4 威宁县26 314 15.31 11.5 毕节市14 大塘镇平塘县

合计全省共14个深度贫困县15 代化镇长顺县

16 大塘镇雷山县

17 鲁容乡贞丰县

18 三宝乡晴隆县

19 双江镇册亨县

20 郊纳镇望谟县合计全省共20个极贫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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