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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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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行动方案(2022 —2025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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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 示范城市的行动方案(2020—2025 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加力驱动淄博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聚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现结合淄博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 年)》等文件,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淄博落地生根。当前,以大数据、人

 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兴起,以“人”为核心要素向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发展新模式正在加速形成。要遵循发展规律,积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新基建等重大机遇,抢占产业风口、走在时代前列,以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为引领,积极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技术推动淄博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抢占现代农业发展制高点、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

 二、明确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数字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战略的总体部署,突破五项重点任务,推进十项带动工程,实施十项支持政策,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技术嫁接改造农业全链条、农村各领域,聚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引领淄博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加快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理念路径 —— 强化市场化理念、产业组织理念。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坚持整体性、系统性、统筹性、协同性,运用市场手段、市场方式链接优质平台资源和相关配套要素,鼓励支持工商资本下乡,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政产学研创新链和创业链双向融合,合力向产业链条上游延展、向下游掘进。

 —— 强化平台思维、生态思维。以整合融合为路径,搭建共享平台,打通断层断点,协同推进数据挖掘、采集、融合、处理与应用,搭建形成涵盖各要素、连接各环节、覆盖各领域的普惠型一体化数字网络,逐步实现农业农村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协同。

 —— 发挥优势、重点突破。以市场需求为驱动,依托骨干龙头企业、专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村居,率先在优势产业、产品、产区推广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技术,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升。

 —— 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坚持试点先行、连点扩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打造一批众筹农业、订单农业、定制农业、共享农业、

 云农场、智慧村居等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引领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三)明确五项重点任务 —— 聚焦农业生产加工,聚力打造数字农业 示市 范城市。建设以农业物联网、RFID、天地空一体化、人工标注等为支撑的农业数据获取系统,以5G、IPv6 等为支撑的农业数据通信系统,以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支撑的农业数据处理分析系统,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加工的精准决策、精准生产、精准管控、精准服务。

 —— 聚焦农产品仓储物流,聚力打造中国绿色智慧冷链物流中心城市。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以市场化手段整合引进仓储物流资源,高起点建设布局淄博、连通全国的冷链基础设施,培育冷链产业集群,逐步构建形成绿色智慧冷链物流产业生态圈,打造京津冀和长三角之间的绿色智慧冷链物流基地。。

 —— 聚焦农产品市场营销,聚力打造特色农产品“ 线上+ 线下” 双节点城市。积极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搭建体验中心、优选店、社区服务中心等线下载体,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营销网络,发展营销新模式新业态,形成农产品传统营销“线

 上+线下”双轮驱动模式。

 —— 聚焦农旅融合发展,聚力打造智慧乡村游学研目的地城市。依托精致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业态和景区化企业、园区、村庄等资源,打造农业农村旅游网络信息平台,加快农旅产品生产经营模式、服务管理、推广推介数字化改造,构建农旅融合数字化发展新体系。

 —— 聚焦夯实基层基础,聚力打造智慧村居样板城市。深化网格化管理,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着力推动“互联网+”向农村延伸,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技术改造提升便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保、人居环境等关键环节,建设智慧基层党建、智慧阳光村务、智慧绿色村居、智慧满意民生、智慧平安乡村,实现对人、地、物、事等要素的智能化服务与管理。

 (四)明确行动目标 ——到 到 2022 年 年,农业农村节点性、支撑性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到户,5G覆盖建制镇驻地及部分重点村居,全市数字农业农村智慧大脑建成并全面打通各领域数字通道;分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示范单位、示范应用场景,数字经济占农业整体经济比重稳步提高;数字技术在村务管理、基层治理、人居环境、

 便民服务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数字农业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到 到 2025 年 年,以全市数字农业农村智慧大脑为引领,涵盖农业农村各环节、各要素、各领域的普惠开放型数字化网络初具规模;初步完成农业优势产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数字技术在基层治理、服务供给、生态环保、人居环境等领域得到普遍应用,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农村应用模式,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

 三、聚力推进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十项带动工程 (一)推进农业农村数字网络升级工程 1. 大力推进“ 宽带乡村” 建设。加快升级宽带网络,实现农村固定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达到城市同等水平,推进农村接入网 IP 化、光纤化和终端智能化升级,在镇村重点公共区域布设免费WIFI 热点,提升无线网络覆盖能力。2. 加快布局5G 基站。抢抓新基建机遇,分梯次、分领域推进5G 基站向镇村延伸,提升 5G 移动网络覆盖率,到2022 年,实现建制镇、重点村覆盖。3. 鼓励网络资

 费优惠。鼓励各网络运营商制定面向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资费优惠方案,鼓励与镇村整建制达成优惠协议,丰富信息服务终端和手机应用程序,切实降低涉农领域网络资费。4 、整建制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到 2020 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建成益农信息社,达到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和有持续运营能力“六有”标准。

 (二)推进农业农村智慧大脑引领工程 1. 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云平台。围绕增强农业农村大数据采集存储计算能力,整合统筹现有硬件资源,形成统一建设、接入、数据、输出、应用标准,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一体化运转机制,构建交互顺畅、动态实时、精准精确、信息丰富、高效共享的数字农业农村云平台。2022 年底前,完成数字农业农村云平台搭建、数据采集、功能整合等基础工作。2. 打造数字农业农村天地空一体化观测网。依托国家遥感、导航、通信卫星等空间基础设施和各类商业卫星资源,形成天基网络淄博农业农村应用模式;购置新型遥感器无人机,增强常规监测、快速响应的遥感观测应用能力;整合市内物联网数据采集设施,强化地面实时观测和数据抓取能力,形成统一的地面物联网数据调用体系。2025年底前,天地空一体化观测网覆盖全市 300 亩以上

 农业园区或规模以上养殖场。3. 打造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库。按照应纳尽纳、应统尽统原则,整合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产气象、农业产业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行政执法、绿色智慧冷链物流、农产品销售市场、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管理服务等信息板块,构建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并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向社会开放共享各类农业农村数据。2022 年底前,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得到有效应用。4. 打造数字农业农村服务管理风控技术体系。建立相关知识库、模型库,开发种植业、畜牧兽医、监督管理、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统计填报等功能模块,为市场预警、政策评估、监管执法、资源管理等决策提供支持;开展耕地质量变化、灌溉水质变动、动植物疫情、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市场供需失衡等风险监测预警,提高农产品供给安全因素实时监测、预测预警和快速指挥处置能力;贯通市、县、镇、村四级党务政务事务管理平台,为农村科学决策服务管理提供支撑;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规范数据管理、设备管理、备份管理、事件管理、发布管理、应急管理等流程建设,确保稳定可靠安全运行。2022 年底前,主要种植领域基本编制完成数字农业农村服务管理风控技术标准

 并按标准建立工作运行体系。

 (三)推进数字农业生产加工融合工程 1. 发展数字田园。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建设精准种植、环境控制、水肥药精准施用、智能农机调度作业监控、智能分等分级决策系统,逐步实现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到 2022 年,建成 1000 亩以上规模数字田园 30 家,智慧农机应用得到示范性推广;到 2025 年,60%以上的规模化田园完成数字化改造,大型田间智能装备得到广泛应用。2. 发展数字果园。运用物联网技术和绿色防控、生态栽培技术,精准分析、修复改良果园土质,实现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护,建立涵盖产地信息、成长档案、物流过程、质检报告等信息的二维码体系。到 2022 年,建成 300 亩以上的规模数字果园 10 家,到 2025 年达到 30 家,辐射带动 10 万亩以上规模化果园完成数字化改造。3.发 发展数字牧场。推进规模牧场畜禽圈舍电子识别、环境感知、精准投料、通风温控、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集成应用,加快构建“一场(企)一码、一畜(禽)一标”动态数据库,建立养殖、屠宰、饲料、兽药等企业数据直连直报机制,实现生产环境质量、投入品和产出品数量质量精准管控。到 2022

 年,建成规模以上数字牧场 30 家;到 2025 年,建成规模以上数字牧场 50 家。4. 发展数字种业。打通品种创新线、种子种畜禽市场线、种业主体线,推进种源数字化动态监测,建成投用种业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开展涵盖科研、生产、经营等种业全链条的智能数据挖掘和分析,加快“经验育种”向“精确育种”转变。到 2022 年,完成种业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到 2025 年,种业数字化改造全面完成。5. 发展数字加工业。突出农产品净化处理、分类分级包装、预冷储藏保鲜等环节,支持建设标准化数字化气调库、冷藏库、烘干设备、包装设备,全面提高自动化、智能化初加工水平和能力。对七河生物、巧媳妇食品等行业骨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到 2022 年,完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主体数字化改造 20 家;到 2025年,完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主体数字化改造 50 家。

 程 (四)推进数字农业示范企业和园区引培工程 1 、建设国内首个阿里农业数字农业示范城市。推进落实与阿里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区县为单位整合地标及优特农产品,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数字农业”新型农业组织体系,打造牧场、菜园、果园、田园到餐桌的 4 个数字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每个示范区以 2—3 个龙头企业为引领,建

 设盒马鲜生直采生产基地和 1 处盒马鲜生超市;加快打造阿里数字农业山东仓,建成涵盖猪肉熟食深加工包装线、冻品牛肉自动化生产包装线、大型智能速冷速冻库、静电离子冷藏软化库、阿里数字农业主体产业公园、文创旅游园区、人才公寓等板块在内的阿里数字农业产业中心。2. 积极链接优质资源要素。以“六个一”招引新机制为引领,聚焦阿里、京东、华为农业等平台和凯盛浩丰、浙江国誉等行业龙头企业,精准突破农业农村领域“双招双引”。加快推进落实浙江国誉智慧农业农村特色产业集群、凯盛浩丰智能温室大棚、“农邮惠·乐淘淘”惠农合作等重点项目,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能。3. 培优做强专业园区。按“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要求,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合一”,以科技园为载体为数字农业技术提供产业熟化场景、展示场景和推广场景,以产业园为依托实现市内外农业资源要素云上整合,以创业园为平台引入新农人和新生代农业企业家,营造良好数字农业产业生态。重点培育建设淄川俊岭、裕祥德、黛青山软籽石榴、博山福禄山猕猴桃、周村宝山、临淄禾丰、忆当年、桓台泓基、高青纽澜地黑牛、得益牧场、沂河源中日健康农业示范园、中以果业等一批本土数字农业示范园,形成市场资

 本、技术信息、人才服务等高度耦合、能成为行业标杆的数字化龙头企业。力争每年打造 10 个示范智慧园区、10 个示范智慧小镇、50 个示范智慧村居、50 家数字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

 (五)推进数字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 1. 鼓励数字科技社会化服务新业态发展。以龙头骨干企业和示范园区为支撑,以科研院所、涉农合作社等社会主体为补充,新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中心,鼓励开展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包装、农业气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信息对接等“私人订制”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2.。

 加强移动端科技服务应用。强化运用中国农技推广、云上智农、思远农保姆等成熟 APP 应用,以农业产业细分门类为组别,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创新开发一批实用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农技APP 应用。3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服务体系。以镇为单位,整合企业园区、涉农科研基地及基层农技推广站、种子站、畜牧站等资源,为农业生产主体和农业散户提供农业生产难题解决方案。到 2022年,所有建制镇建成一所镇级农业产业服务中心。4. 强化农业数字技术应用示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园区与科研院校、重点实验室建立创新协同共享机制,在品种研发、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市场

 销售等环节熟化推广一批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提供一批全产业链数字融合应用整体解决方案。5.建 建设数字。

 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创办淄博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联盟和数字农业孵化器,整合山东理工大学、中国农科院、山东省农科院等高校和院所资源共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培养引进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管理团队。更新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强化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开办“云上农校”,积极培育一批以手机为新农具、数据为新农资、直播为新农活、网红为新职业的新农人。到 2025 年,累计培训数字农业农村人才 3 万人次。

 (六)推进农产品品牌品 质提升工程 1. 构建农药等投入品全程闭环监管体系。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普遍推行农户农资购买使用、包装物回收“一卡通”监管制度,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备案和经营台账管理,推动化肥农药减量使用。2.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生产主体主动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的创新应用。到 2022 年,市级以上农业

 标准化基地全面实行合格证制度管理;到 2025 年,90%以上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实行合格证制度管理。3.。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升项目。对农产品生产基地、镇监管站等追溯点进行改造升级,建立追溯管理与风险预警、应急召回联动机制;运用RFID、二维码、GIS 等技术,汇集研判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监测等数据,实施农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农产品全程化质量安全管控。到 2022 年,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实现追溯管理全覆盖;到 2025 年,全市农产品基本实现源头可追溯、风险可预警、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4. 做强“ 齐品·淄博数字农谷” 地域品牌。以“齐品淄博”为整体品牌形象,深度挖掘淄川富硒、沂源高锶、沂源苹果、博山猕猴桃、桓台细毛山药等区域公用品牌文化内涵,开展全市知名农产品品牌评价活动,创建健康农产品生产高地和品牌强市。到 2022 年,培育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0 个、企业产品品牌 120 个。

 (七)推进绿色智慧冷链物流补链延链强链工程 程 1. 健全城乡冷链产融体系。发挥鲁担产融淄博市城乡冷链物流产融生态平台引领作用和数据增信效应,为我市城乡冷链建设提供政策性金融支

 持,推动城乡冷链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点带链、以链组网”,科学布局田间预冷仓和分布式加工点,优化衔接产品集收、产地加工、电商拉动、城乡配送等链条环节,重点建设临淄智慧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博山果蔬冷链加工产业园,打通农产品物流“最先一公里”。到 2022 年,基本建成“1 个综合性中心园区+5 个特色冷库园区+N 个移动冷链设施”城乡冷链产融体系。2. 建设一批重点智慧冷链物流项目。加快推动建设阿里农业数字山东仓、进出口冷链物流保税仓储加工贸易中心、中国供销·淄博智慧物流产业园、中国(淄博)海月龙宫物流港项目、智慧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高青正茂农业产业综合体项目等一批重点绿色智慧冷链物流项目。力争到2022 年,重点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产值突破 200亿元。3.。

 构建绿色城乡物流共配体系。以万梦众创、新星集团、云鸟供应链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快引进深圳地上铁等一批新能源物流企业,整合镇域及以下快递服务,在乡村重要节点设置站点,采取定点、定班、定线、定价方式,提高城乡配送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到 2022 年,新能源城配物流车辆突破 2000 台,基本实现全市村域绿色物流全覆盖。4.。

 建设绿色智慧冷链物流云平台。以数字技术改造提升现有冷链物流设施,筹建全市绿色智慧冷链物

 流云平台,建立仓储物流全链条监管系统,整合吸纳区域及国内物流数据资源,为车货匹配、产品交易、供应链金融等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仓储物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深度融合。到 2022 年,平台注册冷藏车辆突破 2 万台,年交易额突破 30亿元,培育成为行业领先的专业冷链网络货运平台。5. 打造冷链运输专业队伍。引导传统运输企业向绿色智慧冷链物流转型,鼓励制造业企业发挥自有冷链物流优势,进行业务剥离提供第三方服务,积极吸引我市外流企业回流。到 2022 年,全市专业运输车辆突破 2000 辆。6. 培育壮大智慧冷链物流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吉利、一清舜泰、鑫能集团等产业链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招引中集集团、福建雪人等龙头企业,提前布局无人车冷链配送应用场景,延展完善智慧冷链物流产业链条。到 2022年,智慧冷链物流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产值力争突破100 亿元。

 (八)推进数字农业营销业态体系更新工程 1. 培育壮大农产品销售主体。推动建立大型商超与农业龙头企业、数字农业园区常态化对接机制,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淄博商厦、新星集团等大型商超及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拓展线上业务,到 2025 年,打造 3—5 个线上批发主体。

 聚焦直采+宅配等新模式,推进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培育壮大本地社区电商团购平台。到 2025 年,力争培育 5—8 个区域性社区团购经营主体。2.催 催生农村电商新业态。积极引进盒马鲜生、京东、每日优鲜、拼多多、村邮乐购等龙头平台,培优做强乐物、忆当年、极有鲜、润邦生态、沂蒙山旮旯等本地电商平台,采取基地直采、平台直配的方式,加力推进优质农产品上云触网。到 2022 年,形成10 家涉农电商领军企业构成的电商矩阵。以盒马(淄博)数字农业产业中心、聚米科技等为龙头布局建设淄博电商直播基地,开展市长、县长、镇长、村长、社长、场(厂)长“六长”直播及原产地、新农人、达人直播等全域直播营销带货,打造“体验+社交+电商”闭环,建设直播电商强市。到 2022 年,力争形成 3 个功能完善的电商直播基地。3. 深化“ 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 进城。推进农业订单化生产,倒逼农产品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个性化生产。建立完善产品流、信息流、资金流一体化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建立营销、订单、配送、结算全供应链跟踪机制。积极争取沂源县申报国家“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

 (九)推进农旅融合发展数字赋能工程 1.。

 加强农旅融合资源建设。建立覆盖全域的市、

 县、镇、村四级农业农村旅游服务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园区村庄景区化工作,不断提升精致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策划评选推出“全市十大乡村旅游节事活动”,设计 3—5条全市乡村旅游两日游精品线路,推进数字化管理解决方案。2. 打造一批游学研示范。

 基地和拳头产品。加强数字农旅智慧游学研产品开发,建设特色游学研旅游示范基地。健全完善微信号、抖音号等媒体营销渠道,实现多平台、全方位线上营销。策划推出 2020 乐游淄博文化旅游活动年,助力提高数字农旅影响力和吸引力。3. 积极推进数字农旅平台建设。加大基础信息实时采集力度,整合智慧旅游手绘地图、在线预订平台等资源,开发建设电子地图、实时解说、VR 全景电子导览系统和网上预订支付系统,加快完善智慧旅游营销、管理、服务三大板块和导航、导览、导游、导购“四导”功能,加快推进“一部手机游淄博”进程。

 (十)推进智慧村居治理工程 1.。

 深入推进智慧党建建设。充分整合“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用好山东 e 支部、党员教育网等系统,推动农村党建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全面增强党在农村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凝聚力。2.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平台建设。整合社会治理

 数据资源,加快“雪亮工程”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增点扩面、联网共享、深度应用,加速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智能化全息感知的治安防控体系。到 2020 年底,90%以上的村级综治中心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接入市级平台。3. 积极推进。

 智慧绿色村居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数据,建成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系统监测平台,对农业农村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实施重点监测,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围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处理、规模化养殖场、道路保洁等短板,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构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4. 打造智慧满意民生。强化扶贫开发大数据共享使用,逐步实现户籍、教育、就业、低保、残疾等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有效共享;积极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线上业务,实现公共服务“全程网办、全市通办”。

 四、精准实施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十项支持政策 (一)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对涉及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领域的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建立“绿色通道”,全额全款第一时间拨付到位。市级整合设立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资金 1 亿

 元,县级财政要参照市级做法同步设立专项资金池。

 (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金引领政策 1.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数字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基金,对实缴社会资本超过 5000 万元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实缴规模超过 1 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按照实缴社会资本的 1%进行奖励。2.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投资当地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 5000 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 1 年的,按其投资企业资金规模 1%的比例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和创投机构投资奖励。3.市内政府引导基金参股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基金,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 1 年内投资的市内项目,让渡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 50%部分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4.通过 PPP 等市场化方式,保障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建设投入。

 (三)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奖补政策 对创建数字农业园区用地区分山区、平原土地流转不同特点,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山区可按大户 30 亩以上、园区 300 亩以上,平原区县可分别按 100 亩以上、1000 亩以上标准进行奖补,按土地流转费用不超过 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助,连续补助 3 年。

 (四)建设用地专项保障政策 1.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数字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用地。2.在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3.每年安排不少于 10%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重点保障农业农村产业用地需求。4.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农业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渔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其用地出让底价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确定。5.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作价入股,与工商资本建设经营乡村旅游、创意办公等设施。6.对冷链基础设施项目,其需求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详细规划。7.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利用荒山丘陵地带建设面积在 1000亩以上的数字农业重点项目,可再造耕作层的,在批准建设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土石,不需办理采矿登记,采挖的砂土石可用于本项目建设;自用以外确有剩余的,项目方作为项目主体施工方,根据当地县级政府批准,依法对外进行销售,销售收益除去保障项目方的施工费用及收益,剩余收益作

 为政府奖补资金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

 (五)数字化改造资金支持政策 1.对集中连片发展水肥一体化的数字农业园区,按实际完成投资额不超过 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2.对新购置的智能农机或用智能新设备嫁接改造现有农机为智能化装备的,在国家给予购机补贴的基础上累加 1 倍补贴,最高不超购机总额的50%。3.农业支架网室等设施农业建设按照实际投资 50%一次性补助。4.对新增冷藏运输车辆及冷藏设备,给予购置款的 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 8万元,每个企业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

 (六)场景应用拓展支持政策 1.对大宗农产品线上批发、年度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前 10 名的企业,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2.对本市企业承运农产品电商快递费用,按 1 元/单进行补贴。3.对每年认定的数字农业园区、智慧小镇、智慧村居、数字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分别奖励不超过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4.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支持符合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七)企业项目招引落地奖励政策 1.对引进的数字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享受淄博

 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及政策保障;对引进国内数字农业农村头部企业或实力企业、品牌企业的,实行“一事一议”特殊政策。2.对首次认定的中小微数字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金奖励。3.对数字农业领域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50 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 30 万元和 15 万元补助。4.对绩效评估优秀的“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分别给予 20 万元和 10 万元资金扶持。

 (八)专业人才及团队支持政策 1.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 1 亿元支持。2.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 500 强企业等在淄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 5000 万元支持。3.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市财政给予 2000—5000 万元项目经费资助。4.对符合我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方向、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5.对新培育和全职新引进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具有世界级水平、带领核心团

 队,在我市开展农业数字产业化的顶尖创新人才,市财政给予 1000 万元支持。6.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每年按照劳动报酬 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最高 200 万元。7.对自主申报入选和全职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最高 30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支持。8.对柔性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每年按照劳动报酬 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分别不超过 100 万元、50 万元。9.对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数字农业农村人才,市财政按照每人 1 万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10.对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 4000 元、2000 元、1000 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 5 年。11.对未购买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人才,在新购其他商品房时,博士研究生发放 30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分别发放 8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九)工商资本下乡鼓励政策 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 1 亿元以上的数字农业农村项目,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 1%给予奖补。引导市县城投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与工商资本合作,参与数字农业农村中心

 城市和示范城市建设。

  (十)数字农业农村担保支持政策 健全政银企担项目联动机制,设立淄博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农业农村板块,建立数字农业农村项目库,积极向金融机构和省农担、鑫润融资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荐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担保增信,实现资金供需高效对接。鲁担惠农贷对 300 万元以内的项目,贷款担保费 0.5%、省财政贴息 3.175%,300—1000 万元的贷款,担保费 0.5%。

 十项奖补政策根据评估效果实施,同时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标准执行,不重复补助。产业政策和人才支持政策可分别兑现。

 五、凝聚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的共识合力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淄博市打造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示范城市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集体谋划,研究部署重要政策、重大问题、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行动落地落实。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序时进度,推动工程落地和政策兑现。依托淄博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吸收国内外数字农业农村领

 域专家学者参与,为科学决策和行动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二)强化制度创新。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改革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高效配置。聚力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对数字农业农村“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实行项目专班推进,顶格接洽、顶格协调、顶格督导。

 (三)强化绩效考评。加大数字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权重,开展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延伸绩效管理,考评结果作为全市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攻坚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建立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优先推荐入驻城市“荣耀广场”。

 (四)营造浓厚氛围。运用各类媒体媒介,采取专题采风、专项推介、专栏报道等模式,全面展示行动新成果新成效,形成浓厚氛围。经上级批准,举办数字农业农村论坛、数字农业装备博览会等高层次会展活动,提升淄博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和

 示范城市的辐射力、影响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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