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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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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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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民政局)

 2020 年以来,民政局党组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狠抓疫情防控,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有效保障各类民政工作对象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狠抓党的建设不放松。严格按照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 X 次。坚持每月至少组织召开 X 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X 次全体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共召开 X 次支委会,X 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上党课 X 次。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开展,压实分管领导、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制定《XX 县民政局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X 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主管领导、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XX 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XX 县民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坚持履行“一岗双责”,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系统内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X 条,其中政策文件 X 条,政策解读 X 条,回应关切 X 条民生领域资金管理 X 条,专项资金管理 X 条。共答复

 咨询类问题 X 件,答复投诉 X 件,切实做到有问必答,及时办理。

 四、完善意识形态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加强网络风险点的排查管控,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审查和新闻发布奖励办法,依托 XX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加强微信、QQ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清理,积极应对和消除负面影响。健全完善《2020 年 XX 县民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及时对党支部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内容,引导党员同志加深对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加强对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

 五、全力以赴做好民政领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制定《XX 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XX县民政局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X 月 X 日开始对婚姻登记窗口、福利院、救助站、殡仪馆等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疫情防控筛查,落实通风、消毒、测体温等措施。加强对养老机构院民管理,防

 止出现聚集性活动,开展院内外卫生大扫除和安全消毒,督促院民抓好个人卫生。X 月 X 日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院、救助站、殡仪馆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 X 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做好“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X 月 X 日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特殊对象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帮扶救助,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设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 X 万元,X—X 月份共开展临时救助 X 人次,支出 X 万元;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向结对帮扶单位 XX 县民政局提出申请,XX 县民政局 X 月 X 日向慎城镇捐助价值 X 万元疫情防控及生活保障物资。

 六、认真落实社保兜底各项政策。制定《XX 县 2020 年度社保兜底和基本社会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2020 年XX 县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兜底线的综合保障功效,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整户施保。保障农村低保 X 户、X 人,覆盖面 X%,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X 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X 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 X 元/人/年提高到 X 元/人/年,年初以来人均月补差金额 X 元。通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共核销 X 户、X 人的农村低保资格;全县共有特困人员 X 人,其中集中 X 人,分散 X 人,特困人员救助

 标准每人每月 X 元,累计发放特困人员资金 X 万元;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 X 人(失能 X 人,半失能 X 人),集中供养 X人,集中供养率 X%;困难残疾人 X 人,发放生活补贴 X 万元。重度残疾人 X 人,发放护理补贴 X 万元。

 七、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全县保障城市低保对象 X 户,X人,低保标准月人均 X 元,保障覆盖面 X%,月人均补差水平 X元,X-X月份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X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0 年度已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 X 万元,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以现有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设立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站,方便群众“求助有门”。全县共开展临时救助对象 X 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 X 万元;全县现有孤儿 X 名,其中社会儿童福利院内救助 X 名,社会散居孤儿 X 名。集中每人每月 X 元,社会散居每人每月 X 元。X-X 月福利院发放资金计 X 万元,社会散居发放资金 X 万元,合计发放孤儿资金 X 万元;发放高龄补贴 X 人,X 万元。

 八、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制定《XX 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 个村级行政村社区全部实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XX 县关于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X、X 两乡镇组织实施试点,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实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制定《XX 县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不断提升全县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

 程度。全面摸排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村级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对村(社区)“两委”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每名村(社区)委会成员都再过一遍“筛子”。

 九、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全县登记在册 X 家社会组织,其中社团 X 家、民办非企业 X 家。新增登记 X 家社会团体,对 XX 县盛堂乡小麦协会等 X 家社会组织因登记证书到期、未及时办理加强整改。印发《全县社会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共有 X 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折款 X 万元;共办理婚姻登记 X 对,其中,结婚 X 对、离婚登记 X 对,补发婚姻证 X 对,补发离婚证 X 对,登记合格率 X%;农村留守儿童 X 人,建立完善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建立台账,切实掌握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系统;计划在 X 个乡镇新建公益性公墓 X 处,目前已通过县发改委对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工作。对十八里铺圣地陵园、八里河公墓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进行检查;完成 X 个小区标准命名,启动 XX县城区地名地址库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边界线管理,成立界桩维护员队伍,开展 XX 利辛线联检的前期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抓牢“两学一做”、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学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强化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推进乡村治理体制创新,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

 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力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着力提高农村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构建困难群体分类救助、救急难综合救助的梯次救助模式,“兜牢”民生底线。

 以下内容供参考:

 区民政局工作总结 两篇 【篇一】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务实,创优争先,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双拥优抚对象保障和退伍军人安置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稳步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今年预算城低保补助资金 2100 万元。同时,为保障一季度城市低保资金和春节期间一次性春节慰问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在底就预拨城市低保资金 3046 万元,保障了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 10 月底,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25600 户 37621 人,占非农人口的 9.6%。人均补差

 141.4 元,城市低保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在严格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 65135 户 87430 人,比去年同期增加 847 人,月人均补差 50.9 元。市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农村低保资金万元,比去年增加 145 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体制进一步完善,供养水平逐步提高。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逐步理顺供养体制,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稳步提高供养水平。我市规定了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供养标准和市县区五保供养经费分级承担比例。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了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市级财政拨付五保供养专项补助经费 330 万元。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 5288 户 5576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经费 1208.6 万元。其中,集中供养人数为 1585 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 323 元,分散供养人数达 3991 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 210 元。我市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已经达到 28%。敬老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市级中心敬老院已动工在建,其他各县中心敬老院也正在建设中。

  3、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工作初现成效。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县区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各项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截至

 10 月底,市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438 万元。其中城市医疗直接救助 1729 人次,支出 153 万元。农村医疗直接救助2152 人次,支出资金 207 万元。

  1 至 10 月,共资助 44151 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资金 30.44 万元, 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人数为 90973 人,共支出资金 169 万元。

  4、临时性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根据《云南省民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开展了城市贫困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给予救助,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1-10 月,对城市贫困居民实施临时救助 2741 人次,累计支出资金 57 万元。农村临时救助 15352 人次,共支出 451 万元。

  5、做好灾民救助工作

  自去年 9 月起至今年 5 月下旬,我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造成全市 118.93 万人受灾(其中饮水困难人口 43.67 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 13.72 万头,农作物受灾 9.51 万公顷(其中绝收 4.1 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11.87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及时调查了解灾情,摸底排查灾区群众生活状况,组织和动员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积极争取并及时安排拨付各项救灾物资,努力做好民政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

 6 月底,中央、省级划拨给我市的民政抗旱救灾救助资金包括抗旱救灾捐赠资金 4471.98 万元已如数拨付各县区;市级地方财政安排的和市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抗旱救灾捐赠资金合计 1781.55 万元除市教育局 7 月份转交的 19.1 万元和 7 月后到账的 0.96 万元未拨付外,其余的 1761.49 万元已于 5 月前划拨各县区;县区地方财政安排的抗旱救灾资金和县区本级直接接收的捐赠资金除红塔区等部分县区略有结余外,已基本安排使用完毕。累计发放救灾口粮 5176.3吨,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 8.35 万户 25.12 万人;发放衣服 1.19 万套,救助人口 1.24 万人;发放被子 0.81 万床,救助受灾群众 0.7 万户;发放其它救灾物资 2.24 万件,救助受灾群众 2.04 万人;发放党员特别关爱金 731.65 万元,救助特别困难群众 1.46 万户;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 554.37万元,救助 3.25 万人。其间,全市民政系统还接收抗旱救灾

 捐赠车辆 4 台(其中三台为使用权)、水泵 13 台、价值 20 万元的水管、矿泉水 6.7 万件、茶饮料 500 吨、其它饮料 2 万件以及部分农药、化肥等物资,并于 6 月底前全部按照捐赠者意愿发放灾区投入使用。

  (二)加快殡葬改革和社会福利项目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

 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建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部分县区制定了殡葬改革工作方案,3 个县划定了火化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元江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平县、易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正抓紧施工;完成了 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余 93 个的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红塔区金钟山项目片区 899 冢坟墓搬迁工作已全部结束,玉枕山、高龙潭、研和工业片区的迁坟工作正处于规划、设计和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

  二是加快我市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步伐。为贯彻落实国家“蓝天计划”,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将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老年公寓、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五个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在红塔区大营街镇赤马村委会(汇溪路与赤马路交界处)。市民政局成立项目基本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工程管理合同制的有关规定。同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市儿童福利院计划总投资 1175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补助 480 万元,省民政厅补助 200 万元,市级配套安排 495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市儿童福利院于 12 月 30 日奠基开工,计划 12 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第一标段(老年

 公寓)主体工程已完工,第二标段(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已建好第一层。第二标段的主体工程预计年底完工。

  (三)

 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市加强领导、提前谋划、保障到位、强化监督、依法选举,按时按质完成选举了任务。全市共选举产生农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3533 名,其中党组织书记 665名、副书记 369 名;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3279 名,其中村(居)委会主任 663 名、副主任 601 名;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 5012 名;推选出村(居)民小组长 6365 名、副组长 4341 名,村(居)民代表 25326 名。通过换届选举,一大批年纪轻、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2、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调研。为摸清全市社区发展现状,及时了解掌握发展中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市政府派出的调研组到部分县区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为召开全市和谐社区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及制定市和谐社区实施意见打下了基础。

  3、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引

 导民间组织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1-10 月,全市新审批登记社会团体 5 个。认真开展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民间组织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制定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意见,完成了民政精神病院的申报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了及时和依法救助。1-10 月,全市共支出金额 29 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1492 人次,促进了社会稳定。

  5、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着力在研究市场、强化管理、抓好培训、狠抓销售、搞好服务上下功夫,1-10 月共销售福利彩票 1.4 亿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积累了资金。

  6、提高了区划地名、婚姻和收养登记等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区划地名管理强化依法治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基本完成了红玉线、通峨线、江澄线、江华线的界线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及时调处和解决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稳定;规范地名管理,启动了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市共设置地名标志牌 450 多块。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涉外婚姻登记,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

 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关键之年。全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双拥创建工作。一是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级和各县区利用“元旦、春节”广泛组织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和老红军、老八路、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认真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为 17000 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了生活补助费 1781 万元,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三是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市级共接收退役士兵 26 人,已于七月完成了双考安置工作并举办了职业技能培训。四是着力抓好涉军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和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拥政爱民显成效。驻玉军警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抗大旱、保民生,出动官兵 3.3 万人次,车辆1947 台次,送水 11064.4 吨,为 6.4 万人、1.14 头大牲畜解决饮水困难,为灾区打水井 3 口、修水池、坝塘 7 个、出资 33 万元架设输水管道 10320 米,清理输水沟渠 8300 米,向灾区捐款 63.89 万元,为市抗旱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以敬老爱老为着力点,不断强化老龄事业

  全市围绕老年人生活保障、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任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惠老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对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金发放工作准确、及时,做到

 了老人、家庭、社会、政府四满意。截至 10 月底,全市共为 29506 位老人发放保健(长寿)补助金 1425 万元,其中:80 岁以上高龄老人 26857 人,90 岁以上的老年人 2626 人,百岁老人 23 人。为 7562 人办理了老人优待证,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实施老年协会百村建设工程。市老龄办下拨老年协会百村建设资金 30 万元,帮助 30 个农村老年协会添置活动实施,改善活动条件。三是对养老服务业进行调研。今年市政协已将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作为度重点提案,市老龄办和部分政协委员到县区进行调研,特邀云南大学教授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做了专题讲座。四是为“五老”解“两难”。争取到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五老”(即老英模、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支边教师、老乡干)解“两难”(即住房难、医疗难,今年主要是解决住房难)20 万元,帮助 10 户解决住房难,每户补助 2 万元。五是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节活动。其间,组织万名老人参加升国旗仪式,表彰了市十大孝星,走访慰问了老红军、老八路、百岁老人等;开展老年法律宣传,老年病义诊、健康咨询,组织“和谐之光”中老年风采展演等,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六)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局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

 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活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三是全面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四个重点,增强了民政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

 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保障民政工作在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中发展。五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充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突出民政为民的争创主题,加强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全局上下讲奉献、重品行,争做模范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六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 件,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 100%;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对重信重访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实行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包办责任制,1-10 月,我局办理来信来访 57 件次,其中来访 38 人次,来信 19 件。所有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加强社会制度之间、社会救助与扶贫帮困之间的衔接,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落实公开化操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发放要求,确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不断提高防灾救灾水平;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着力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三)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抓好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出台市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四) 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发展。根据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别,加大分类研究、分类规范、分类指导的力度。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使监管工作的法规化、制度化有新的突破。

  二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服务。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

 化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是采取措施增加福彩销售,筹集更多的公益资金,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五是不断推进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大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

  (五)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老龄优待政策,加强城乡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努力为全市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六)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提高为民执政的水平,提升为民履职的能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凭经验管理、靠行政手段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对调整后的部分职能及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把民政一切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服务水

 平;四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廉政建设有章可循,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行为,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市民政局

 【篇二】

 2019 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以“十件大事”为抓手,突出“三个聚焦”,攻坚破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集民生实事,强化各项基本社会保障 (一)社会救助精准有效 1、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完善。修改并出台了《XX 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黄政发〔2019〕2 号),不断增加政策的可操作性。修改完善了《XX 区临时救助办法》、《XX 区特困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目前已进入办文程序,争取年底前出台。印发了 10000 份《XX 区社会救助指南》,并通过 XX 发布、XX 民政等新媒体向群众积极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1、各类救助资金有序发放。低保人均保障标准由 720

 元/月提至 770 元/月,低保边缘家庭救助金从 600 元/年提至 1200 元/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提至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 倍。今年 1-12 月共发放低保金 7441 人、4241.6731 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 381 人、404.6217 元;1-11 月共发放临时救助 183 人、44.9 万元。

 2、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印发《XX 区 2019 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治理低保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漏保”、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全区共追回救助金 77849.6 元,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展顺利。配合住建局开展公租房审核 2592 户、4748 人,其中经济适用房 211 户、471 人(不合格 67 户、147 人),公租房 2381 户、4277 人。

 4、公益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积极推进公益慈善基地建设,发挥基地孵化慈善组织功能,打造 XX 慈善服务品牌。今年区义工协会和慈善义工协会取得慈善募捐资格,慈善义工开展“绿房子”旧衣物回收工作。

 (二)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升级 1、区福利中心完成竣工验收。与北京长友养老集团签订公建民营合作协议,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和适老化改造,于10 月 22 日开始试运营。

 2、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趋于完善。抓好养老民生

 实事项目落实,全面完成院桥镇、沙埠镇、宁溪镇、茅畲乡、富山乡、平田乡、上垟乡 7 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

 3、敬老院“公建民营”顺利推进。今年以来,平田、上郑、富山、茅畲等 4 个乡镇敬老院已经完成“公建民营”招投标,院内设施设备改造进展顺利,目前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已达 67%以上。

 4、各类养老服务政策有效落实。投入 66.48 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补贴,为 1826 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向符合条件的 8570 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332.14 万元;将全区 37 家养老机构和 283 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纳入综合保险范畴,机构运行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安排全区430 名养老护理人员参与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老年优待证实现全省通办,目前已办理并制作优待证约 633 张。

 5、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实现常态化监管。推动乡镇街道和养老机构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推进消控室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对全区 43 家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地毯式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160 余处。

 (三)儿童福利保障到位 1、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持续完善。机构孤儿生活费标准按上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的 70%确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标准按机构 80%发放,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基础上,

 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 20%建立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今年以来,共发放孤儿生活费13 人、20.48 万元,困境儿童生活费 50 人、68.83 万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 679 人、257.51 万元。

 2、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升级。今年新设立了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升了未成年人救助保障水平。

 3、“添翼计划”顺利完成。继续做好 2019 年“添翼计划”项目,对 7-18 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进行摸底筛查,今年共确定 4 名儿童送往市社会福利院进行康复训练。

 4、“福彩暖万家”系列活动辐射扩面。今年共发放活动经费 189 人、61.2 万元,其中“福彩牵手.助圆大学梦”活动 39 人、31.2 万元,“福彩助力.点亮梦想”50 人、10 万元,“福彩有爱.孤老不独”80 人、16 万元,“福彩牵手.一路有你”20 人、4 万元。

 二、聚焦治理创新,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活力 (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日显成效 1、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统筹推进全区 28 个社区服务设施资源整合,通过建、改、租等方式,完成解决城市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创新基层微格邻里站服务管理模式,今年完成东城街道嘉盛社区“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

 2、不断健全社区协商制度。全区基本形成了乡镇(街道)协商与行政村(社区)协商联动,群团组织、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协商模式。今年共有 10 个协商成果落地转化为社区民生实事。

 3、全面推动“三社联动”服务机制。今年 19 个乡镇街道和 25 个城市社区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各类重点服务项目,实现了全面覆盖。

 4、持续加强基层人才建设。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备案到位,全区有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 344 人纳入备案管理,其中女性 35 人,“80 后”29 人,“90 后”4 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优质提升,全区 170 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中有 57 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28 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称,持证率达到 50%以上。

 5、全力做好村调“后半篇文章”。全面完成 133 个新村(社区)“两约”修订与 349 块村牌、57000 多张门牌更新。积极推动村改社区,目前东城街道王林洋村、红四村,西城街道路边村,北城街道五里牌村村改社区工作正紧张筹备中。

 (二)社会组织工作持续深化 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纵深发展。组建社会组织党建联盟,设立社会组织“红领学院”,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区已建社会组织党组织 122 家,其中单建的党组织 98家、联合党组织 24 家。并在社会组织中派驻了 35 名党建工

 作指导员,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2、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断加大。今年共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 1772 家,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 421 家、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1351 家,实现每个城市社区 15 个以上、农村社区有 5 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依法登记 19 个乡镇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和 28 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在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实现了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 70%。

 3、社会组织管理实现规范化提升。今年梳理换届社会团体 45 家,通过寄发整改通知书、约谈等方式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撤销登记 4 例,注销登记 12 家。“双随机”工作有序开展,按不低于 5%的比例抽取双随机单位 27 家,已全部完成。对 50 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通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成效显著。今年鼓励协调了区水上救援协会、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等 7 家社会组织参与“利奇马”台风救援;青企协、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等积极参与松潘县对口帮扶,致力扶贫事业。

 (三)社工人才后备力量不断壮大 今年以来新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35 个。广泛发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

 考社工人数达 1779 人。在 5 中旬,安排 6 期考前培训班,完成社工初中级考前培训工作,考试通过 291 人,居全市第二。

 三、聚焦民政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一)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 深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目前,XX 区 214 条道路 1032 块路名牌已完成拼音更换。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顺利,编撰了 XX 区地名志,完成浙江省地名词典和浙江省地名志 XX 部分的修改。全面深化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完成黄仙临三交点界桩、黄临线界桩界线实地踏勘与政府报告,相邻乡镇签定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界桩有专人看管,未出现边界纠纷事件。

 (二)殡葬改革持续推进 1、省级树葬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共布局了江口街道、南城街道、高桥街道、平田乡、沙埠镇、方山下、荷花山、九峰山、水花、大寺基等 10 处树葬点,可基本满足全区城乡居民今后几十年的树葬需求。

 2、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全面摸排我区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情况,今年共查处私建、修建坟墓 2 例,有效制止乱葬乱埋和未批先建 2 起。

 3、丧葬礼俗管控到位。积极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生前享有惠民殡葬政策,截至目前,殡葬基本项目减免资金

 约 320 万元,其中“集中治丧”245 人,减免资金 24.5 万元;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人数 18 人,其中逝后海葬 10 人、生前享有 4 人,树葬 2 人,骨灰安放 2 人。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现新突破 与公安签订“灯塔工程”长期滞留项目,助力无名氏顺利返乡,至 10 月份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315 人次,其中男性 277 人次,女性 31 人次,未成年人 7 人次,其中临时安置了 16 人次,医疗救治了 26 人。开展“互联网+寻亲”新模式,利用“今日头条”“宝贝回家”等栏目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截至目前,“今日头条”已经有了 12 起寻亲成功案例,“宝贝回家”已经有了 16 起寻亲成功的案例,并将查出身份信息的 9 名长期滞留人员护送返乡。

 (四)福利工办工作平稳推进 截至 2019 年 9 月份,34 家福利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8.4亿元、销售收入8.2亿元,发放残疾职工工资1899万元,为残疾人员上缴各项保险 488 万元,为社会稳定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婚姻登记工作正常开展 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 2799 对,补办结婚登记 601对,办理离婚登记 1333 对,补办离婚登记 64 人。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婚检工作,完成婚检任务,以确保优生优育。全年办理收养登记 14 例。

 (六)“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 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重新认领事项 121 项,除婚登收养等法律规定已明确不适合网上办理的事项外,100%事项实现网上办理,100%开通掌上办理,100%实现办事材料电子化。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创新推出身后“一件事”跨部门联办机制和“婚育户”一件事联办制度,真正实现“一窗投递,多部门办理”。

 四、聚焦队伍建设,对标锻造民政铁军 1、切实强化党建和意识形态引领作用。局党组坚持以下率上、示范带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员干部集中夜学、机关支部轮训学习、爱国教育基地实地研学、党组成员讲党课、民主恳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拉高政治敏感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结合民政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两抓年”系列活动,充分践行“五心”“妈妈式服务”理念,为开启“千年永宁、中华橘源、模具之都”新征程,推动 XX 在高质量发展中跨入“永宁江时代”贡献民政力量。积极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领导班子带头下基层,访民情、听民意、干实事,切实发挥好民政在民生领域的兜底保障作用。

 2、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区民政局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从源头上筑牢党风廉政思想防线。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作风检查 11 次,检查情况良好。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整理制作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三张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今年 6 月以来,对低保救助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追回救助金 77849.6 元,进一步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修订《区民政局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干部的作风情况和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

 2020 年工作思路 1、助力脱贫攻坚,在强化兜底保障上抓出新成效。一是通过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配强基层工作力量。二是加强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的衔接,落实低保、低边人群一年渐退期制度,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开展困难家庭赡养能力试算工作,合理认定困难的家庭收入。探索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助力“零跑腿”工程。二是推进慈善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慈善精准帮扶、慈善组织孵化等方面的作用。

 2、补齐养老短板,在健全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质量。继续推进 2020 年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建设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消控室持证上岗工作。二是推进智慧养老建设。筹建“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利用“互联网+养老”,汇总分析养老服务相关数据,实现养老服务精准化、个性化发展。

 3、促进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大对孤困儿童排查。

 4、激发基层活力,在深化社会治理上探索新举措。一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彻落实三化十二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继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打造有影响、有特色、具有示范效应的“邻距里”社区综合服务体。开展创新微格邻里站实验,打造双网融合基层治理西城模式。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全覆盖,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三社联动”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5、优化公共服务,在提供高质量服务上展现新作为。一是持续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巩固丧葬礼俗专项整治成果,坚持长效管理机制,遏制殡葬陋习回潮。二是继续深化“跑一次”改革。推进数据网上信息共享工作,优化门牌、地名核准、社会组织等办事流程与服务。

 XX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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